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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12日訊
記者昨日從市質監局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我市將對使用期限屆滿的護罩用螺絲連接的液化石油氣瓶(簡稱『螺絲瓶』)實施報廢處理,報廢工作將於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結束。質監部門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報廢鋼瓶私自翻新後繼續充裝使用,不得將報廢鋼瓶非法轉移至外地繼續使用。
『螺絲瓶』將『壽終正寢』據了解,目前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瓶共分兩種,一種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產,鋼瓶護罩與瓶體用螺絲連接的液化石油氣瓶,簡稱『螺絲瓶』,全市數量近200萬只,佔在用液化石油氣瓶總量的65%;另一種是1996年10月1日以後生產,鋼瓶護罩與瓶體經電焊聯接的『焊接液化石油氣瓶』,即『焊接瓶』。根據《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規定,液化石油氣瓶的使用年限為15年,到期後必須作報廢處理,不得繼續使用。
市質監局表示,到2011年9月30日,這些『螺絲瓶』將達到15年的使用期限,超期的液化石油氣瓶很可能會出現瓶壁腐蝕、閥門密封性減弱等問題,繼續使用將存在安全隱患。
廢瓶約值37元可交充裝站報廢市質監局提醒廣大市民,『螺絲瓶』瓶體上會有檢驗合格期限,經檢驗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氣瓶可繼續使用至期滿。
如果已超出期限,市民可直接將鋼瓶交鋼瓶檢驗單位作報廢處理,也可以先將鋼瓶交給就近的煤氣充裝站,由充裝站轉交鋼瓶檢驗單位,再實施報廢處理。
據了解,實施報廢處理的液化石油氣鋼瓶按照市場廢銅(鐵)價計算折舊費。舉例來說,一只可充裝15公斤液化石油氣的『螺絲瓶』,其瓶體鐵的重量約15公斤、閥門黃銅的重量為250克左右,按目前廢鐵2.5元/公斤、廢銅(黃銅)33元/公斤的市場價計算,可值45元左右,再扣除實施破壞性處理費、運輸管理工本費等費用約8元,一個廢棄煤氣瓶的最終折舊殘值在37元左右。
鋼瓶每4年應『體檢』一次根據國家標准《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規定,在用的15公斤以及小於15公斤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前三次的定期檢驗周期為每4年一次,第四次為3年,達到15年的鋼瓶使用期限後,由檢驗機構作報廢處理。
市質監局有關專家告訴記者:『定期檢驗主要是對鋼瓶的安全狀況進行全面評定,比如對閥門密封性、壁厚(主要查看腐蝕度)、瓶體氣密性等安全性能的檢查,確保市民使用安全。』
同時,質監部門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報廢的液化石油氣鋼瓶私自翻新後繼續充裝使用,也不得將報廢鋼瓶非法轉移至外地繼續使用。一經發現,質監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
東南商報記者周靜通訊員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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