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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某(男,19歲,河北省人)與曹某(在逃)同為來津打工人員。因迷戀網絡游戲,又一直找不到正式工作,預謀實施搶劫。隨後,兩人選擇經常光顧的一家網吧為目標,並反復踩點,將收銀員每日結款時間記下來,伺機作案。
案發當日,已對該網吧結款時間十分熟悉的周、曹二人通宵上網。次日凌晨4時許,收銀員開始整理款項,見時機成熟,周某在曹某掩護下,從懷中抽出一把刀,悄悄走進收銀臺,捂住收銀員的嘴,威脅其不要出聲,曹某則拉開抽屜,抓起裡面5000餘元現金,全部裝進口袋。兩人得手後快速逃離現場,網吧服務人員立即報警並追趕,周某被當場抓獲。法院認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構成搶劫罪。因此,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0元。(記者解金釗通訊員郭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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