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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視節目《焦點訪談》報道稱大多國產手機設有收費陷阱,手機中存在很多不明菜單,而用戶一旦點擊後就會自動扣除話費。節目中指出多款國產知名品牌手機均存在這樣的問題,而營運商也會跟手機增值業務供應商公司和手機廠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5月9日央視網)
想必我們每個使用國產手機的人都有這樣的經歷,手機裡的話費不明不白地少了,打電話問客服,回答說你使用過某項收費服務。這時你就會很納悶,說我根本就沒有開通該項服務呀,答復就會更加詳細一些,如你在某月某日上網打過游戲之類。客服的答復證據確鑿,容不得你『狡辯』。
對於這類現象,其實是陷阱,我們一般人會覺得反正涉及金額不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收了就收了,沒有必要去深究。可我們或許不曾想過的是,如果我們每個人每個月被『陷阱』一次,收費一元,而全國有7億手機用戶,這樣算下來,被『陷阱』的金額就將達到7億這樣一個天文數字。如果手機增值業務供應商和手機廠家按照一家比例分成,除去正當的業務收入以外,供應商和廠家又將賺得盆滿缽滿。
通常以為,手機增值業務供應商和手機廠家設置收費陷阱只是一種『失德』行為,即使你不小心掉到陷阱裡去了,也沒法追究供應商和廠家的責任。真是這樣的嗎?筆者卻持不同的觀點。打一個形象的比方,一個人為了撿錢在路上挖了一個坑,每到夜晚,他就期待有人會不小心一只腳踩進坑裡跌倒,等到跌倒的人跌跌撞撞地走後,他再到坑裡撿路人落下的錢財。從法律意義上來講,這種通過在路上挖坑的方式撿錢的行為無異於打劫(搶劫)。
手機增值業務供應商和手機廠家聯合設置陷阱的行為就是這樣,所不同的是,他們不是單乾,而是有所分工,一個挖坑(手機廠商在生產手機的時候設陷阱),另一個撿錢(手機增值業務供應商收費),然後再分髒。顯而易見,他們的這種分工合作的行為構成了打劫合謀,是不折不扣的共同違法犯罪。
那麼,就有人會問,既然是違法犯罪,但為什麼不去追究手機增值業務供應商和手機廠家的法律責任呢?在筆者看來,這種打劫合謀行為之所以長期逍遙法外,甚至成為了一種行業潛規則,正是因為我們在這方面的認識不足,以及法律在這一方面存在著些許空缺,纔致使這種實質上的違法犯罪在形式上卻因為法無明文規定而變得『合法』起來。
那麼,為了根治這種局面,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方面,期待我們的手機生產廠商和運營商等能夠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來從事商業活動;另一方面,還需要通過完善司法解釋等方式,加大對此類行為的打擊力度,把設置手機收費陷阱明確定性為打劫合謀,這樣一來,自然就不會有人鋌而走險了。更重要的是,這種法辦手機收費陷阱的行為本身並不只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而且,更是樹立國貨良好形象,激發國人購買國貨熱情的上好途徑,真可謂一舉兩得。 (作者徐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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