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網?濱海高新訊停車難一直是青島市居住小區存在的頑疾。記者昨天從青島市規劃局獲悉,由市規劃局編制的《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准及規劃導則(試行)》於昨起施行,新的准則對居住區的停車位建設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部分規定高於國內平均水平。
根據規定,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停車場(庫)宜按照公共建築總建築面積0.3?0.5個車位/百平方米配置,以滿足公共停車需求。根據需要,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還應考慮裝卸、遞送、救護等停車要求,配置專用車位。為節省用地、方便交通,機動車停車場宜結合社區中心、軌道交通站、公交首末站等集中配置,並應充分利用地下空間。
此次出臺的新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配套建設車位的數量。根據每戶的建築面積大小,停車位的配建要求也有差異: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至少需要達到每兩戶一個停車位;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以及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其配建要求還要高。
據介紹,居住區停車設施可采用地下車庫、立體停車樓(庫)、地面停車等多種形式。每一個地面停車位按25?30平方米,地下停車位按30?35平方米控制。嚴禁在公共綠地、城市道路以及緊靠建築物或居住小區出入口通道配置停車位。新建區居住區內的地面停車率(居住區內居民小汽車地面停車位數量與居住戶數的比率)可按10-15%控制。 (記者蘆智峰)
小汽車停車場(庫)配置標准
分類建築面積(m2/戶)車位/戶
第一類>144 1.5?2
第二類90?144 0.8?1.5
第三類<90 0.5?1.0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