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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嚴懲『毒工廠』負責人和其背後的『保護傘』,不但難以平息公眾與受害者的憤怒,也無法達到『殺一儆百』的懲戒目的,政府的公信力也要被『污染』掉。
河南省封丘縣黃河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年底被勒令停產,然而自今年3月起又開始違法生產甲醇。5月7日,封丘縣政府下發紅頭文件,組建領導小組為該工廠正常生產『保駕護航』。一名縣政府乾部表示縣政府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真實用意是『防止老百姓告狀』(5月11日《中國青年報》)。
見過太多的『毒工廠』新聞,但沒有見過公權力『組團』明目張膽為『毒工廠』保駕的。這一現象說明,盡管國家重拳打擊環境污染,但『毒工廠』依然有抬頭之勢。如果不嚴懲這些『毒工廠』負責人和其背後的『保護傘』,我以為不但難以平息公眾與受害者的憤怒,也無法達到『殺一儆百』的懲戒目的,政府的公信力也要被『污染』掉。
諸多環境污染事件揭示的第一個問題是,環境污染消滅不掉,原因在於地方GDP、官員政績需要『毒工廠』,但官員們只看到『毒工廠』創造的經濟效益,卻沒看到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民生傷口。據有關方面測算,我國每年因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約佔GDP的10%左右。環境污染的好處由官員得了,而損失卻由幾代人甚至幾十代人來承擔。
封丘縣主要領導『組團』為『毒工廠』保駕,圖的就是集體政績。如果說,個別官員為『毒工廠』當『保護傘』相當可怕,那麼官員集體充當『保護傘』就相當恐怖了:這種恐怖不僅表現為『毒工廠』的污染,更表現為公權力異化——異化的公權力無疑就是公共利益的敵人。
污染事件揭示的第二個問題是,『毒工廠』的存在有腐敗基因。也就是說,『毒工廠』的存在,不但為官員集體政績『輸血』,而且還為某些實權人物的個人口袋貢獻著銀子。進而言之,官員腐敗進一步加劇了環境污染。僅就環保系統而言,近年來有不少官員因為腐敗而倒掉。
再來看封丘的污染事件。這個『毒工廠』的存在明顯與腐敗有關。封丘縣原縣委書記李蔭奎與『毒工廠』承包人黃金慈有著不一般的關系,將淨資產1億多元的企業以300萬元轉讓,所以李蔭奎有了落馬的下場。但李蔭奎落馬後『毒工廠』依然『制毒』,給人留下了廣闊的想象空間,是不是在封丘縣還有別的實權人物也涉及腐敗?
污染事件揭示的第三個問題是,環保執法力量對污染源缺乏毀滅性打擊。甚至,不少環保部門不是環境『保護神』,而是污染源的『保護神』。
我們要看到,每一起重大污染事件背後,都是普通民眾在表達憤怒,在到處求救,從國家環保部到省市環保部門都有受害者的足跡。而封丘這一污染事件,無論是受害者在監管部門屈膝下跪,還是用900個紅手印表達憤怒,其實都是對環保監管不力的一種控訴,不知道有關部門是否從中讀懂了自己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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