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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12日訊
記者昨從市中級法院獲悉,在東陽市公安局的協助下,該院執行局成功拔除一佔用拍賣土地一年多的『釘子戶』。
2008年2月,市中級法院立案執行某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同年10月,該院依法裁定拍賣東陽某企業的原廠區房地產。去年1月20日,在公開拍賣中,買受人吳某競得上述房地產並接受大部分拍買標的物,但仍有一小部分土地因被該鎮村民劉某佔用而未能移交。拍賣前,市中院執行人員曾與劉某溝通,但都被他以其與原廠簽訂的租賃合同未到期等為由拒絕騰退。此後,中院又陸續張貼騰退公告、在當地報紙刊登通告、通過當地鎮村乾部做工作,敦促劉某搬遷,但劉某不予理睬,還鼓動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上訪,企圖阻撓法院強行騰空。
去年12月,中院依法對劉某作出司法拘留決定,並向東陽市公安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該局領導高度重視,指定轄區派出所立即展開工作。通過法院、公安、鎮政府的不懈努力,今年4月19日,劉某終於同意騰空廠區,買受人吳某也同意對劉某因騰退造成的損失作適當補償。目前,這起違法佔用土地一年多的騰退糾紛得到圓滿解決。(金華日報記者張黎明通訊員胡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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