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上海市閔行區法院昨天以放火罪判處兩名自焚未遂者。其中男子王某,因不滿原工作單位的工傷賠償,攜汽油至單位辦公樓自焚。女子查某因房客不肯搬離自己的門面房,而將汽油潑灑在店內,揚言自焚。以放火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以放火罪,判處青年女子查某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