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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金曉暉金曉瓊)
5月13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榮譽稱號。這是該局近年來在獲得『全國文明窗口』、『全省公安機關文明示范窗口』和杭州市『人民滿意基層單位(辦事窗口)』、『杭州市政法系統規范執法先進單位』稱號之後,再一次獲得的重要榮譽。2008年5月,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與下城區政府、淳安縣政府、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市文廣新聞出版局執法總隊、市城管執法支隊西湖景區大隊、市港航管理局蕭山管理處等八個部門被市政府確定為『依法行政示范試點單位』。
作為全市政法系統唯一的試點單位,出入境管理局以『執法質量鑄精品』為目標,准確把握處置涉外突發事件、打擊出入境領域違法犯罪、加強外國人管理以及規范出入境辦證窗口行政許可等不同領域的執法特點和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執法對象的心理感受,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理念,切實從言行舉止、方式方法上規范和改進民警的執法行為,健全執法制度,細化執法標准,嚴密執法程序,努力提高執法辦案能力,較好地做到了『五個具有』(具有牢固的法治理念、具有嚴密的制度體系、具有規范的執法行為、具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具有文明的機關形象)和『五個不發生』(不發生重大決策失誤、瀆職失職情況及出臺有違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文件;不發生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操作不規范導致重大涉法涉訴事件;不發生因監管不力、違法行政、違法執法導致危害公民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事件;不發生因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作風拖拉、效率低下、故意刁難、以權謀私導致相對人、當事人權益受到損害的有影響事件;不發生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和領導班子成員違法犯罪情況),連續六年獲得市公安局各單位執法質量考核第一名,著力打造了公安出入境管理執法工作品牌,樹立起杭州外事民警的良好執法形象。2008年以來,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直接辦理涉外案(事)件294起,審批核准護照申請224551人次,赴港澳申請608009人次,赴臺申請57796人次,辦理國外境外人員各類簽證(注)、居留許可(簽注)等證件35156人次,沒有發生一起違反程序規定問題及有責涉法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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