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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兩年前,17歲的濟南保安李培增在追捕犯罪分子時,不幸被連刺三刀身亡。13日,『英雄保安』李培增遇害案的凶手王某,與另外三名犯罪分子在濟南被執行死刑。
2008年4月22日零時許,罪犯王某與其同伙四人攜帶凶器前去幫人打架未成。返回途中,因凶器外露形跡可疑,被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分局治安巡邏隊員李培增等九人發現,李培增等人便駕車將王某等人圍堵在濟南市天橋區無影山南路濟南軍區第二乾休所門口附近。
李培增等人下車表明身份,並將王某的三名同伙當場制服。王某逃跑,李培增追上與其搏斗,王某將李培增打倒在地,並用隨身攜帶的單刃刀朝李培增左肋部連捅3刀,致李培增肺髒、心髒、肺靜脈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罪犯王某被隨後趕到的巡邏隊員當場抓獲。
和王某當天一起被執行死刑的還有綁架犯譚某、搶劫犯高某和搶劫犯孫某。2008年6月,譚某為勒索錢財,將12歲的劉某自網吧騙出後殺害,而後向劉某的家長進行勒索;2008年6月,罪犯高某與同伙到山東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實驗樓建築工地盜竊鐵架管,被值班人員發現後,高某與其同伙一起用磚頭、石塊將值班人員砸擊頭部致死;2007年11月,孫某在一理發店嫖娼後,勒住對方頸部索要錢款,被拒絕後將對方殺害。
據了解,一審宣判後,上述四名罪犯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最高人民法院已復核終結,裁定核准上述四名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向濟南中院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13日,濟南中院奉命將四名罪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記者李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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