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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滕州一商鋪老板利用POS機刷卡套取現金,替在銀行透支的客戶還款,在一個月內套取現金120餘萬元,從中獲利6000餘元。日前,劉某因涉嫌非法經營被刑拘。
經審查,28歲的劉某經營著一家鞋店和一家門業公司,半年前他將門業公司轉給了別人經營。劉某後來想到利用原門業公司的POS機賺錢,他經過四處打探,找到了一條利用POS機刷卡套取現金,替在銀行透支的客戶還款,收取手續費的發財路。劉某從4月6日起便不定時到多處銀行營業廳內,尋找需要還銀行透支款的客戶,選定目標後,劉某便將客戶帶至鞋店內,留下客戶的銀行透支卡和還款日期,然後從自己的各種銀行卡中透支相應數額的現金到自動存款機內替客戶還清透支款,客戶的透支款還清後,劉某再用客戶的透支卡在自己的POS機上套取現金存入自己的銀行卡內並根據還款的數額以一定比例收取客戶的手續費。就這樣,透了還,還了透,不斷發展『客戶』,一個月來共在POS機內套取現金120餘萬元,非法獲利6000餘元。
可是令劉某沒有想到的是,他的一舉一動都被辦案民警掌握,5月6日晚,當劉某在某銀行營業廳處還款時被守候在門口的滕州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和北辛派出所民警抓獲。(趙慧雪岩劉真倫劉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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