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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14日訊
近日,衢州市政府下發《關於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衢政發〔2010〕22號),決定從4月1日起,將衢州市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9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7.3元。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勞動者報酬的最低限制標准,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津貼和福利待遇。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我省的最低工資標准,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衢州日報通訊員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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