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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上的小品,這幾年正因頌歌日甚,回避現實,而漸為民眾所厭。相反,倒是在市井大街上,有著大把活生生的小品素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原生態的東西永遠比加工過的藝術,更諷刺更真實也更有力量。
比如,江西弋陽縣城管大隊,最近的表現就很有喜劇效果。只是很以往一樣,這又是一出帶淚的喜劇,讓人笑出不是聲來。近來,弋陽城管在城區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劃出100多個攤位,組織佔道經營的攤販競價拍租,價高者得,得者發證算合法經營。更可笑的是,他們還聲稱此舉是為了照顧弱勢群體,而且只有拍賣的方式纔能體現『公開、公平、公正』。(5月13日《人民日報》)
魯迅曾評《三國演義》——『顯劉備之長厚而似偽,狀諸葛之多智而近妖』。現在高希希的新《三國》正在各地熱播。劇中曹操評劉備『忠厚其表、奸惡其心』,荀彧也說評劉備『大智若愚、大偽似忠』。和劉玄德比起來,看來弋陽城管的上述說法,似乎偽善之情更甚。
拍了也就拍了,怎好意思還給自己冠一頂『照顧弱勢群體』的高帽呢?這要咧嘴一笑,臉上剛貼的金粉,不是要撲簌簌掉落一地?豈不尷尬!Baidu的因競價排名,而被評論人笑蜀稱為『企業精神上的三聚氰胺』,而城管拍賣街道擺攤權的影響,則更為惡劣。人家畢竟只是一家無利不起早的企業,在商言商,逐利過度也還可以理解。
但是,城管大隊自身定位又是什麼呢?豈能等同於市面上的一般營利機構?恐非如此吧。即便我們承認,一直以來,城管定位都很尷尬,好像一直游弋於,正常的政府行政序列和司法執法隊伍的曖昧交叉地帶,但是它畢竟有著維護城市秩序的職責。這不是企業的社會責任,而是其自身的職能義務,也是其合法性正當性的基礎。
我們常把政府官員、機關公務員比作人民公僕,用主僕關系來界定人民和公務員的身份定位。因為政府受僱於民,公職人員為民服務,他們只是一個國家一個城市的管家,而非其主人。同理,城管之於城市秩序,也是這個關系。
對於臨街鋪面、街邊攤位,在當前語境下,這些秩序的規范、引導和管理,當然離不開城管大隊,但城市道路是公共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道路的使用和管理權,並非城管一家說了算的。他們更無權擅自拍賣路邊攤位。否則,這就像是某戶人家請了個管家來幫忙打理家務,結果趁主人外出,管家擅自把主人家東西拿出去給拍賣了,還美其名曰幫主人理財一樣荒唐可笑。這個比喻或有些撇腳,但城管拍賣攤位的做法,卻多少帶有如此怪誕的邏輯。
在記者追問下,城管負責人還反問:『河道采砂權、國土使用權不也拍賣嗎,難道它們就有什麼依據嗎?』這完全是邏輯錯亂的詭辯。首先這不是一個范疇的事兒,不能攪在一起說;其次,假如它們拍賣業也無合法依據,那跟著別人犯錯並不能減輕自身行為的非法性。
再者,城管拍賣所得是否全額上繳財政,也不能全憑城管自說自話。需要有權威獨立的第三方監督制衡。而且,還需要追問的是,競價拍租的行為,是否有得到過當地政府的暗示默許?如果政府並非不知情,那這種以出賣公共資源的經營城市的做法,就是一種惡性示范。
它的負面效應不容小覷,政府即便不能積極主動與民謀利,也不能與民爭利,變相將公共利益擠佔轉化為某些部門私利。這樣的『政府變公司』的做法,只會讓政府公信力下降,讓公權倫理蒙羞,讓民眾寒心。因為在公權與私權的衝突過程中,公權始終必須有足夠的克制和自省。而在當下權力失衡的公共生活中,公權力的肆無忌憚,恰是私權抗爭的道義源頭。而城管小販的血雨江湖,正是這種公權私權博弈的多棱鏡之一面。 (作者李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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