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今天上午9點,由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浙江省衢州市原政協主席鄭樟林(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本報曾作報道)在浙江省紹興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紹興市檢察院派出了副檢察長裘霞,全國十佳公訴人、紹興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柴崢濤出庭支持公訴。浙江省檢察院公訴一處還專門組織了全省部分市級和基層檢察院的公訴骨乾觀摩此案庭審。紹興市紀委等單位組織近200名乾部參加旁聽,現場接受警示教育。
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至2009年,鄭樟林在擔任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衢州市政協主席期間,利用主持市政府常務工作並主管全市工業經濟、財政金融、體制改革、開發區等職務便利,為浙江國光集團公司總經理徐某等6人在企業發展、征地、享受優惠政策改制等方面謀取利益,提供幫助,21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79萬餘元、澳元2000元。此外,鄭樟林在擔任衢州市常務副市長負責國光集團改制等工作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905萬餘元國有資產流失。
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鄭樟林沒有異議。法院將擇日宣判。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