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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局長許大剛12日就『趙作海事件』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並就當事人指證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等問題進行了回應。以下是記者同許大剛的對話。
不管誰涉案,絕不袒護
記者:由於此案被殺害對象趙振裳的『復活』,趙作海一案成了一起錯案。當地公安機關現在是什麼態度?
許大剛:公安機關是偵辦案件的第一道程序。這是一個錯案,有錯必糾,有錯必究。雖然事情過去十年了,不管是誰辦的案,我現任公安局長,要有勇氣面對錯誤,堅決糾錯。公安機關辦理的這起錯案,給趙作海本人和他的家庭帶來了傷害,我們應反思。
記者:趙作海本人反映,公安機關在審訊環節有『刑訊逼供』的情況,你怎麼看?
許大剛: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建民11日召集公檢法三家開會,針對趙作海本人反映的『刑訊逼供』問題,成立了由市紀委副書記曹文輝牽頭、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王斌等負責人參加的聯合調查組,決定對此問題進行調查。目前,市檢察院對這起錯案已立案評查,並對當時辦案的郭守海、周明?兩名涉案警員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公安機關在辦理此案中,不管哪個領導、哪個民警涉嫌違法違紀,我們絕不袒護,將依法嚴肅查究。我們將積極配合調查組的工作。
記者:有的公安人員認為,面對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尤其是慣犯,不刑訊逼供,讓他正常交代是很難的。
許大剛: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每起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針對案件特點,比如犯罪分子的年齡、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可以有不同的審訊方法和破案手段。現在是講科學、講法律的年代,刑訊逼供得來的證言是不可靠的。
稍微細心點,就不會辦成這樣
記者:趙作海一案有哪些疑點?
許大剛:這是十多年前的案件,當時我還沒來,具體案情要看案卷。根據我到現場實地察看的情況,壓在無名屍體上的3個石?,是從不同方向推到井裡的,最大的有500斤重,一個人根本推不動。所以趙作海一個人是作不了案的。公安、檢察、審判,這些機構的辦案人員,一路走來,造成了這個錯案。當時,任何一個環節的辦案人員如果到現場實地看一下,稍微細心一點,這個案子就不會辦成這個樣子。
記者:趙作海曾經在公安機關做過9次有罪供述,如何看待這些供述?
許大剛:公安機關辦案,重筆錄,更重證據。趙作海一案,有些證據顯然不足,最典型的是無名屍體身份的確認。DNA鑒定沒有確認,死者身份不確定,應該存疑。另外,凶器在哪裡、肢解後的部分肢體在哪裡?都應該納入考慮的范圍。
趙作海的悲劇,再也不能發生
記者:現在無名屍的案情有何進展?
許大剛:正在抓緊破案,有了一點眉目。屍體的DNA樣本已分別送往北京和沈陽,明後天能出結果。這類殺人碎屍案,手段殘忍,按照一般規律應是熟人作案。我們也對周邊的水塘、溝渠、糞坑進行打撈、尋找,看能不能找到當年的作案工具、肢解後的屍體殘骸。一旦死者身份確定,破案還是很有希望的。
記者:趙作海這個案件,帶給公安機關什麼樣的教訓?
許大剛:這是一起錯案冤案,更是人間悲劇。目前我們正在開展嚴禁刑訊逼供的警示教育,整治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
記者:公安機關如何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許大剛:首先,要尊重案件當事人雙方的人權、生命權。其次,要尊重客觀事實,具體到民警辦案時,就是要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按程序辦案,文明辦案。要尊重客觀事實,通過各種方法,讓案件發生的過程客觀地顯現出來。在商丘,趙作海的悲劇,再也不能發生了。
新華社記者李麗靜
(據新華社鄭州5月13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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