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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公民個人信息被濫用現象日益嚴重,墨西哥參議院近日一致批准通過新的《個人信息公開與保護法》,以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法案目前有待總統簽署生效並在其官方報紙上公示。
現狀——
輕而易舉就能買到只有政府纔有權使用的個人信息
近年來,墨西哥公民個人信息被濫用現象越發嚴重。據墨《宇宙報》近日頭版文章報道:在墨西哥城德比多貧民區普遍存在個人信息交易的現象。銀行賬戶、選舉登記名冊、社會保險單、國家統計局數據和土地登記表等各類涉及個人和團體隱私的信息都可以在YouTube網等網站買得到,這些信息基本上來源於國家機關或企業團體的資料庫。記者試著打開幾個網頁後果然發現,不同類別的個人信息在網上明碼標價,從500比索(1美元約合12.2比索)的普通個人信息,到5萬美元的密級較高的詳細信息均有出售。此外,顧客名單、電話號碼乃至企業團體和個人銀行卡的詳細資金運作情況也可通過網上購買。
上述報道令墨西哥輿論一片嘩然,並導致民眾對政府產生信任危機。人們在對個人信息交易泛濫感到憤怒和不安的同時,越來越多的民眾還對是否繼續如實向政府及其他機構提供個人信息產生質疑。墨西哥內政部長費爾南多·蒙特表示,『如報道屬實,這將是令人完全難以接受的事情,因為這可能牽扯政府公職人員販賣個人信息的腐敗問題』。墨西哥國家民主與安全局局長波蒂略則認為,輕而易舉就能買到只有政府纔有權使用的個人信息,這充分暴露了墨西哥在個人信息安全監控方面出現的嚴重漏洞。『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和公共事務問題,還是一個涉及國家安全的大事』。墨西哥經濟教育與研究中心研究員豐德維利亞認為,如果一些高危犯罪分子成了這些涉密信息的大買家,無疑將對整個國家的安全造成致命衝擊,並容易引發民眾對政府和公共部門的嚴重不信任感。
新法——
顯示政府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個人隱私權的意願
新的《個人信息公開與保護法》的出臺,意味著個人信息只有出於正當目的並經本人同意纔會被使用,非法侵害他人信息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法律規定,在未經公民事先授權的情況下,除特殊調查外,禁止任何企業或團體將個人信息泄露或出售給第三方。危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行為將受到刑事處罰:從個人信息非法使用中牟利者,將被判處3個月到3年不等的刑期;通過欺騙手段獲取個人資料的,其刑期可提高至5年;如涉及諸如種族、健康狀況、宗教信仰、政治傾向或性傾向等『敏感信息』的,刑期將翻倍。此外,任何未經同意『使用、摘取、傳播或變更』個人信息的人,還將遭到高達1800萬比索的罰款。
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出臺,在一定意義上顯示了政府加強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個人隱私權的良好政治意願。墨西哥聯邦信息公開委員會將負責定期監督審查各部門在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執行情況,並每年向眾議院提交一份年度報告。盡管不少企業和團體對新法案涉及的處罰過於苛刻提出質疑,但新法的實施無疑有助於逐漸恢復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墨西哥聯邦信息公開委員會全權代表佩什查認為,新法案的通過具有『裡程碑』意義,它給公民的個人信息上了一道『保護閥』。 (摘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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