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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14日訊
昨天,餘姚法院宣判了河南籍被告人梁某非法拘禁犯罪一案。
去年8月,梁某和幾個老鄉一起在餘姚租下一套房子,謀劃開展傳銷活動。他們各自發展下線,分別打電話給自己相熟的老鄉或朋友,謊稱找到了發財項目。去年11月底,梁某等來了老鄉趙某。
趙某跟梁某一接觸,馬上就看清梁某所謂的『發財項目』的真面目,拒絕加入傳銷組織。梁某為了防止趙某逃走,跟他同吃同睡,還收走了趙某的手機。
趙某在失去自由將近10天後,無可奈何地接受梁某的要求,同意繳納4000元培訓費加入傳銷組織。梁某見趙某同意加入,對趙某的看管有所放松。趙某在外出途中碰上巡邏民警,就抓住機會求救,梁某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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