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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35歲北京女子張京曉,以幫忙買經濟適用房為名,騙取23人購房款1240餘萬元。日前,一中院以詐騙罪判其無期徒刑。
根據此前的庭審記錄,張京曉沒有職業,但在其丈夫和母親眼裡是審計署的工作人員,有『能耐』,有『路子』,能通過同事購買北京回龍觀地區經濟適用房。『能購買經適房』的消息漸漸傳開,張京曉的朋友、同學、親戚都求她幫忙購買。
張京曉來者不拒,她要求購買者先付幾十萬購房款的現金,並索要10萬或20餘萬的好處費。
受騙者趙某向法庭作證稱,交過相關費用後,張京曉曾給其一套經適房的鑰匙,可是鑰匙打不開房門。張京曉解釋說鑰匙拿錯了,但後來房子的事情再沒了音信。
因為一直拿不到房子,被騙者陸續報警。
法院審理查明,從2007年7月到2009年2月,有23人找到張京曉買房,其中包括她丈夫的親屬和自己的同學,這些人共向她支付現金1240餘萬元。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張京曉犯有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記者王殿學通訊員陳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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