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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絡在揭露社會丑惡現象方面的強大效果得到充分顯現,但同時也伴隨著信息失真、牽連無辜、隱私被泄露等負面作用—— |
廣西最近『網事』多煩懮。繼煙草局長『日記門』事件之後,5月10日,一條關於南寧市某小學副校長『善吃窩邊草』的帖子被掛到網上。帖子還曝光了這個副校長遺失的手機裡的幾千條短信。帖子迅速被很多網站轉載,引起了網民的廣泛關注,當地黨委、政府也高度重視,迅速介入開展調查。
近期,網絡不斷曝出『日記門』『短信門』等事件,網絡在揭露腐敗等社會丑惡現象方面的強大效果得到充分顯現,但同時也伴隨著信息失真、牽連無辜、隱私被泄露等負面作用。如何捍衛個人的信息安全已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話題。
個人信息如何泄露出來?此次『短信門』事件所曝出的短信多達10萬字,如此大量的信息是如何泄露出來的?發帖人的說法是,有人撿到了這名副校長不慎遺失的手機,從而發現了短信內容。但有網民質疑:雖然手機內存能裝下這麼多內容,但是一般人不會在自己手機裡累積保留這麼多的信息。
那麼,會不會是一些不法分子破解了通信運營商的防御系統,從而竊取別人的信息內容?或者是通信運營商內部的人員暴露他人隱私?
『專業克隆各種手機卡,可以用克隆出來的手機卡接收對方短信,接聽雙方通話,可以做到在手機上沒有隱私,無需提供原卡,詳詢……』近來,手機用戶經常收到這樣的短信。是否真有這樣功能的工具呢?對此,一家通信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的手機卡都運用了各種加密手段,密碼非常復雜,從通信技術上來說,無卡克隆屬無稽之談,『即使有兩種相同的SIM卡,也不能監控、竊聽電話,竊取短信』。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為依法保護客戶通信秘密和客戶利益,公司已於2009年9月1日起不再保存個人通信信息,並已對歷史消息內容進行清理。不僅2009年9月1日以後的短信內容都沒有,之前的內容也清理了,後臺數據庫已經沒有了這些數據,內部人員將客戶的信息泄露出去也沒有可能。
雖然通信運營商如此表示,但廣西一家私家偵探公司負責人卻認為,在他們業內,確實存在購買『短信內容詳單』的現象。他們一般是通過中介購買,價格基本都在萬元以上。而中介則通過通信運營商內部人士獲取相關數據。事實上,近年來,在上海、安徽等地,就出現過一些掌握個人信息的機構違法出賣公民個人信息、私家偵探冒充安全部門到通信運營商騙取公民手機信息等案件。
發布信息者應該擔責在『日記門』『短信門』等事件中,網絡監督固然值得肯定,但網絡運用『人肉搜索』的手段,不斷侵犯他人隱私權、觸犯相關法律,對當事人的影響已超出了事件的本身。
廣西王瑩文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雲肖認為,在未獲得他人授權的情況下,將他人的手機信息在網絡上發布,不管內容是什麼,其實質是公開了公民個人的生活信息,侵犯了公民對個人信息的控制權,這是侵犯了別人隱私權的行為。此外,網上發布的信息還可能有不實或誇大的成分,有些還牽連到無辜者,影響了他人的生活安寧和社會對他(們)的評價,其實都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利益。
個人信息安全需全社會共同維護『短信門』的真相如何?這尚需有關方面進行調查取證,但在當前,如何既讓網民充分行使表達權、監督權,又要符合法律和社會規范、維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是必須直面的問題。
目前,作為信息通道的國內正規網站為了保護公民隱私,都會在頁面上注明:『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並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民事和刑事責任』以及『請尊重網絡道德,不污言穢語,不侵犯他人的權利和個人隱私』的字樣,然而網站卻並不具備辨別帖子真偽的能力,除了要求發帖人自覺遵守相應規則之外,卻並沒能形成有效的防范機制,這些聲明反倒成為網站規避責任的借口。
據記者了解,即將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的《侵權責任法》第36條明確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獲悉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公民可以根據相關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新華社記者李斌向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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