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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賈某保險詐騙案,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賈某因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人民幣3萬元。
經審查明,2009年年初,賈某購買了一輛二手奧迪轎車。後來,他通過變更車輛權屬、更換了車輛牌照號碼的手段先後在三家保險公司投保。在2009年3月、5月及6月間,他三次駕駛該車在本市大港區、津南區故意撞擊公路上設置的限行石墩,造成車輛前部毀損。後賈某謊稱不慎撞上石墩報案報險,從其蓄意投保的三家保險公司騙取車輛理賠款共計人民幣49.19萬元,將所騙錢款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及揮霍。後經保險公司報案,公安機關將賈某抓獲。
記者高立紅通訊員尹巍劉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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