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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網上調查顯示,98%的消費者認為,電話月租費不合理,應該取消。對此,網友『吼吼』表示,消費者在支付通話費時,本身就已經包含了設備使用的費用,再額外收取月租費顯然是沒有道理的。對於電信企業月租費屬於國際慣例的說法,網友『小易』留言道,『國外確實也有月租費,但是交完月租費,運營商會贈送免費通話時間。有的交完月租費後市內電話全部免費撥打。國內的電話月租費卻沒有這些優惠,其實就是白交的。因此所謂的國際慣例只是個借口。』 |
天津北方網訊 5月17日電:『不用水就不用花錢,不用電就不用交費,可是同樣的道理,到了電信部門卻行不通———一個月不打電話,照樣要交月租費。』消費者趙女士表示,希望在5月17日國際電信日到來之際,國家相關部門早日廢除這些不合理的規定,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固話月租費 歷年大事記-2010年5月13日北京市消協呼吁電信運營商降低固話月租費
-2009年11月27日國家工信部、發改委發文,固話月租費政府只設最高限價
-2008年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建議逐步取消固話月租費
-2005年2月1日全國人大代表李鐵軍建議取消固話月租費
【交鋒】 消費者:每月交月租我租啥了『我就不明白,為什麼這麼多年來,電信公司的月租費還能長期存在。』趙女士說,自來水公司要把管道鋪到消費者家裡,電力部門要把電纜鋪到消費者家裡,這些都沒有月租費。『為什麼到了電信部門卻行不通了呢?我真不明白電信公司每個月到底租給我啥了?』
運營商:你租用的是通話資源對於月租費的問題,電信運營商表示,每條電話線都佔用通話資源,即便不通話,也要佔用設備資源,而且電話是針對一家一戶的。固定電話用戶租用的是電信部門的通話資源,因此會收取一定的月租費。此外,對電信用戶收取月租費也是國際的慣例。
工信部:政府不乾預企業定價對於收取月租費問題,國家工信部電信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原來月租費屬於政府定價,但是去年11月份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文,將固定電話以及小靈通的月租費由現行的政府定價改為實行上限管理,目前,月租費屬於企業自主定價的范圍,只要企業定價不超過政府制定的上線,就不會乾預其定價。
【調查】 九成消費者支持取消月租費月租費到底租了什麼?電信部門的解釋是:每條電話線都佔用通話資源,即便不通話,也要佔用設備資源,所以要收取月租費。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同樣為消費者提供公共服務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部門,在給消費者提供這些服務之前,也必須有相應的管道設施、維護設施及設備資源的投入,不管消費者是否使用這些服務,這些設施也必須正常運行。但是都沒有所謂的『月租費』這個收費項目。
網上調查顯示,98%的消費者認為,電話月租費不合理,應該取消。對此,網友『吼吼』表示,消費者在支付通話費時,本身就已經包含了設備使用的費用,再額外收取月租費顯然是沒有道理的。對於電信企業月租費屬於國際慣例的說法,網友『小易』留言道,『國外確實也有月租費,但是交完月租費,運營商會贈送免費通話時間。有的交完月租費後市內電話全部免費撥打。國內的電話月租費卻沒有這些優惠,其實就是白交的。因此所謂的國際慣例只是個借口。』
【出路】 期待民間法律行為改變現狀對此,郝勁松律師表示,目前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消費者走法律程序,起訴電信運營商,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賦予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要求電信運營商取消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此外,消費者也可以向工信部投訴,要求其對電信運營商進行調查處理,如果工信部對於消費者的投訴不答復、不查處,消費者可以連同工信部一同起訴。
【觀點】 知名律師 去飯店吃飯桌椅總不能也收費吧知名律師郝勁松表示,電信運營商長期不合理收取月租費,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郝律師解釋,消費者和電信公司之間形成的是服務合同關系,電信公司為消費者提供電信服務,而電信部門所謂的電話線路、設備資源等都是電信公司履行這個服務合同的前提。就像去飯店吃飯一樣,飯店必須提供餐桌、餐椅等設施,不能說去飯店吃飯還要收取這些設施的租賃費。同樣的道理,這些電信設施卻要單獨收取租賃費,顯然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是被迫接受,如果使用電信服務就必須接受這種條件,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受到了侵害。
相關專家 電信技術普及成本下降條件成熟對此,北京市消協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青日前表示,消費者每月即使不打電話,也要交納月租費,這種收費方式有悖於公平交易原則,對一些通話較少的老年人尤其不公平。國家工信部、國家發改委去年也聯合發文,表示固話月租費由政府定價改為上限管理,實際上是從政策上給予了電信企業下調月租費的空間。目前北京市固話21.6元的基本月租費標准已實施近十年,而隨著電信技術的成熟與普及,電信行業經營的成本應大幅下降,降低固話基本月租費的條件趨於成熟。而在國際上,一些國家都是收取少量的月租費,而且給予消費者非常優惠的補償,如用戶交納基本月租費後即可享受免費撥打市話等服務。
董青表示,根據這些情況,電信運營商應降低基本月租費或采用低資費套餐等形式,給予消費者多種選擇。
天津消協 月租費難取消根本原因行業壟斷天津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消費者協會早在2006年就曾表示,電信月租費應該取消。電信運營商收取月租費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屬於強制交易行為。4年過去了,目前月租費已經從政府定價改為政府限價,電信運營商具備降低、甚至取消月租費的條件,但是月租費一直沒有變化,根本原因是行業壟斷。壟斷行業的特殊性,使得電信運營商沒有自主降價的動力和積極性,因此取消月租費還需要繼續放開電信市場,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讓消費者自主選擇,月租費方有望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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