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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於俊業,1992年11月30日出生。父親做服裝生意,母親無職業。2008年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多項特長保送重點
於俊業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屬於中年得子,對於他的學業抱以厚望。他小學就讀於某大學附小。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先後參加了繪畫、朗誦、吹葫蘆絲、大提琴彈奏等培訓班,幾乎將所有的業餘時間佔去。他很聰明,並且聽父母的話,父母讓他學的,他都認真去學。他最喜歡繪畫,曾參加過許多比賽,其中一幅畫還拿過天津市少年兒童繪畫比賽一等獎。他還給爸爸媽媽每人畫了一張頭像,雖然不是特別像,但父母看了特別高興。學校推薦他參加全國小學生朗誦比賽,他以一篇歌頌老師的短文《窗下的菊花》榮獲金獎。他練習跆拳道、三級跳遠、游泳等體育項目,其中三級跳遠曾獲得天津市小學生運動會第一名。
這些業餘學習沒有影響他的功課,每次考試都是班內第一。他當過班裡的中隊長,獲得過學校的三好學生。小學畢業前因彈奏大提琴的特長,被保送到一所市級重點中學,五年級下半學期已經開始跟那所中學的樂團一起排練了。可是後來又有了更好的機會,他以朗誦的特長,被本市首屈一指的一所重點中學錄取。大家都覺得他幸運,父母也為他感到驕傲。
離家出走成為武器
剛入中學時,父母對於俊業的學習依然十分關注。但他們不理解,這是本市首屈一指的學校,這裡的學生都十分優秀,所以,於俊業不可能還像小學那樣總拿第一。以他的實力,保持在中游以上,已經是很不錯了。可父母總因他的成績不理想而數落他,怪他連前十名都進不了。有一次,他竟考到20多名,回家以後母親就跟他沒完沒了。於俊業被說急了,和母親頂撞起來。為了氣氣他們,他借口下樓買東西,帶了200元錢就離家出走了,當晚在網吧過了一夜。
這是他第一次離家出走,心裡還是挺害怕的。後來他大姨在網上找到他,讓他馬上回去。於俊業便乖乖回來了。開始以為爸媽會打他,結果不但沒打,還對他特別殷勤,做了許多好吃的,買了原來不給買的東西,哄他高興。於俊業明白了爸媽原來很怕他這樣做。此後,離家出走便成為他對付父母的武器。有一次寒假,父母怪他玩得太瘋,不讓他再出去,把他鎖在家裡。他凌晨三點多偷偷起來,裝了2000元錢,從家住的二樓窗戶跳下去跑了。先在一家網吧待到天亮,然後就乘輕軌去了塘沽。那次在外面呆了半個多月。吃喝都在網吧,整天就是網上聊天、玩游戲。
當時,於俊業受表哥的影響,經常與社會上一些不務正業的人一起玩。有一部香港電影《古惑仔》給他印象特別深,他特別欣賞其中黑社會人物的義氣和『瀟灑自由』。最初,他離家出走是為了和父母賭氣,後來,學習就不再努力,有空就去網吧,甚至逃課。離家出走簡直成了他生活的『需要』了,初二時的學習成績已經降到班裡的倒數第幾名。對小學所學的那些纔藝,他也漸漸失去興趣,而把目光放在了社會上的娛樂場所,KTV、網吧、酒吧等等。
過早戀愛使其沈淪
於俊業的沈淪與他過早談戀愛不無關系。他初一就交上一個女友,是鄰班的同學,人家現在在一所國際學校學習,聽說將要去國外留學。
他們是這樣認識的。那天中午在食堂吃飯,於俊業和她湊巧坐在了一起,兩個人開始說話。於俊業發現她的眼睛特別大,倍兒有神。後來就到她的教室門口等她,要來她的QQ號,在網上找到她,和她說話。慢慢地就成了朋友。除了在QQ上聊天,還互發短信,有時候也一起出去看電影、吃飯,多數去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什麼的。她媽媽在房地產公司上班,爸爸在國外。有一次她還陪於俊業去看望他小學的數學老師,給老師買了一束康乃馨。同去的還有其他同學,大家都覺得她很有氣質。
可是,兩個人在一起兩個多月就散了。她說學校網上的貼吧總是評論他們倆,她受不了,覺得應當分手。於俊業雖然心有不捨,但也沒有勉強,只說了一句『祝你幸福』。這件事讓他覺得很失落,上課也沒有精神了,做什麼都沒有興趣。他真的挺愛她的,直到初中二年級的時候,他已經又交了另外的女朋友,心裡仍然想著她。有一次她跟男朋友吵架後給於俊業打電話,在電話裡就哭。於俊業在學校的操場上找到她,帶她去吃麥當勞,去看電影。
於俊業知道,她離開他不是因為什麼評論,而是本來就不太喜歡自己。他的自信心由此受到了打擊。他從小到大都挺自信的,想要什麼就有什麼,而且覺得沒有人比自己強。有一次跆拳道比賽,他纔學了幾個月,還是黃帶級別,卻要跟一個黑帶打,人家比他高好幾個級別,還是武術學校的。開始於俊業有點心虛,在老師鼓勵下,結果竟然把對方打敗了。那次比賽,他拿了一個季軍。和現在相比,那種心理反差真的很大。
半年後於俊業又交了一個女朋友,叫孫梅英,是本校初三的學生。那天課間休息的時候,於俊業跟一個同學說話,孫梅英過來問他:『你是於俊業嗎?』於俊業點頭稱『是』。孫梅英便說:『能把你的電話給我嗎?我是幫我同學要的。』於俊業挺新鮮,就給了她自己的電話號碼。後來接到短信,其實就是她。兩個人電話短信聯絡了一段時間之後,孫梅英告訴於俊業,她喜歡他,於是便成了他第二個女朋友。
這個女孩也挺漂亮,她比於俊業大,各方面都挺照顧他。有時於俊業中午不吃飯,她就給他送飯來。另外,還要管他學習,讓他回家做作業,課上好好聽講,像個大姐姐。於俊業便有些煩她。後來一次在網上,於俊業告訴一位女同學,他不喜歡孫梅英,卻不知怎麼跟她說,怕傷害她。結果這位同學將這些話原封不動轉給孫梅英。孫梅英挺生氣,於是兩個人就分了手。
於俊業說,他結交的女友多數是對方主動,可是後來人家說什麼他都聽。他一共交了五次朋友,多數是市屬重點中學的學生。入獄前認識了一個不上學的女朋友,為人大大咧咧的。那次在酒吧裡喝多了,晚上住到朋友家,兩個人發生了關系。
母親失望服藥自殺
於俊業的這些經歷,父母並不十分了解,但是兒子的變化卻讓他們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尤其是母親,在他身上的物質和感情上的投入實在太大,看著他一天天變壞,對父母、家庭日益疏遠,她感到焦躁和無奈,巨大的壓力讓她有一種崩潰的感覺。對此,於俊業並沒有感覺到。他依然我行我素,那次又和媽媽吵起來,媽媽氣得連說帶罵,於俊業則故伎重施,又離家出走。當天還接到舅舅的短信,說就得離家出走,氣他們,沒錢他給。因為他也認為姐姐對待俊業學習的要求太高了。
舅舅對俊業挺好。他雖然沒有什麼文化,做生意卻掙了不少錢。於俊業還有一個姨夫,也沒有什麼學歷,開網吧生意也不錯。還有爸爸,也是初中文化,照樣做生意掙錢。這一切讓於俊業覺得拼死拼活地學習,不一定有用。
還說那天。剛接到舅舅『支持』的短信不久,舅舅的電話就又打過來,讓他馬上回家,因為媽媽喝『老鼠藥』自殺了。於俊業起初以為是開玩笑,後來他姨打電話說,媽媽已經在一中心醫院,正在搶救。於俊業纔相信是真的,打車就趕了過去。看到媽媽正歪在病床上拿著桶子吐呢。據說為了讓她將藥倒出來,醫生給她灌了一桶水。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媽媽一看見水就反胃。看見於俊業,媽媽坐起來,半天沒有說話。於俊業看到她痛苦的樣子,心裡很難受,伏在媽媽身邊說:『媽媽,對不起。』媽媽說沒事了,但眼淚卻止不住湧了出來。
於俊業後來聽大姨說,母親在廁所裡留下了一封遺書,是寫給於俊業和他父親的,讓於俊業照顧好爸爸,別惹爸爸生氣。對爸爸則說,她對不起他,如果有來世還做他的妻子。
這件事對於俊業觸動挺大,當時他就決心一定好好學習,把成績補上,再也不出去玩了。可是,他的心收不回來,外面那種沒人管的生活吸引力太大,決心很快就忘了。那群朋友都是不上學的,家裡條件不錯,身上不缺錢。於俊業也是,口袋裡總是有三百五百的,花沒了就找爸媽要,他們從不問乾什麼用。他們白天就在和平區吉利花園一帶玩,泡在臺球廳、KTV,初二開始泡酒吧,去一次大概要花1000多元,大家一起湊。後來認識了一個酒吧負責營銷的,哪個酒吧新開張,讓他們去捧場,就不用花錢。有一段時間幾乎天天去,不去了他還打電話來邀他們。
女友鼓動荒唐搶劫
初二第二學期,於俊業意外遇到了已經分手多日的孫梅英。那天於俊業去紅橋區一家商場門口找朋友,結果孫梅英也在那兒,他們一起打車回到和平區。車上孫梅英要走了他的手機號碼。晚上就接到她發來的信息,說了她自己的情況。她中考沒有考好,結果到了另外一所學校上高中。她問於俊業最近怎麼樣,然後說她還喜歡於俊業,還想跟他在一起。這次重逢讓於俊業發現自己還是有點喜歡她,於是就答應了。不過,於俊業發現她變化很大,不像初中時那麼單純了。
從此,孫梅英就經常跟於俊業一起玩。那次去酒吧,看別人使用的一款手機,是諾基亞的N93I,孫梅英特別喜歡,她想和於俊業一人買一部。可是兩部手機共需10000多元,錢怎麼辦?孫梅英准備出4000元,其餘的讓於俊業出。約定一個月後將錢湊齊。可是一個月後於俊業向爸爸要來不到4000元,結果遭到孫梅英的埋怨,說手機都訂好了,到時候沒有錢買很沒面子。其實她那4000元錢也沒有拿來。於俊業當時也有點生她的氣,可是沒有說出來。
搶劫的念頭就在這個時候萌生了。因為孫梅英總是當著同學的面提這件事,讓於俊業感到沒面子。搶劫是這樣設計的,由於俊業找幾個不特別熟,但使用比較好手機的人,約他們去玩或吃飯,在半途中,於俊業的幾個同案犯將他們攔住搶走他們的手機,然後再交給於俊業變賣。
同案一共7人,他們都是『義務』幫忙,為的就是給於俊業湊錢買手機,分別作了5次案。第一次在網吧門口,搶了一個男孩的手機,賣了2000多元。5次弄了不到10000元。2007年年底,出事那天是於俊業的生日,他們劫了一個男孩,卻發現他的手機又舊又破,所以沒有要,就把他放了。事後,他們想再找一個目標便留在原地沒有走。可是那男孩給他爸爸打電話,他爸爸帶了四個大人過來,和於俊業他們發生了衝突,結果驚動了派出所。過了兩天,7個人先後落網。於俊業先被取保候審,2008年10月10日被收押,後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收押前,於俊業報考美術高中,已經被錄取了。
取保候審期間,於俊業就沒再跟孫梅英聯系過。後來她也被判刑,緩期執行。其實到了2007年11月,買手機的錢就湊夠了,看到新買的手機,她臉上樂開了花。本來搶的手機中也有一部諾基亞N93I。於俊業想給她用就算了,可是她一定要新的。那些參與搶劫的人,都是幫忙,手機賣的錢都給了於俊業。不過那期間他們出來玩一般都是於俊業花錢。他們當中有的被判了實刑,有的判了緩刑。(文中人物系化名)
獄警寄語
一個十六歲的花季少年,因為想給女友買部心儀的手機,竟然伙同他人連續搶劫,讓人更為嘆息的是,於俊業在做這些事情時,並沒有多少罪惡感。按照他的認知,就像他兒時逃學離家出走之後,父母會倍加呵護他一樣,偶爾做些錯事,並不會影響什麼。
於俊業的經歷真的應該引起家長以及學校的深刻反思,小學時的他受到良好教育,各方面表現優異,然而這樣一個優秀的孩子在上初中後開始放縱自己,流連於各種喧囂的娛樂場所,慢慢對讀書、學習失去了興趣,游離於正常的學習生活軌道之外,進而迷失方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讓人痛惜。從於俊業的墮落經歷中我們認識到,家長和學校在對青少年培養和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把如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戀愛觀,如何了解掌握青少年心理特征培養健全人格,放在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重要位置,絕不能只片面追求學習成績,而忽略了對他們做人的教育和健全人格的培育,這是捨本而逐末的行為。每個青少年的犯罪,雖然有他們個體的缺陷問題,但家庭、學校和社會也都有一定責任。
由於錯誤的觀念,於俊業在個人成長的最佳時機失去了求學和謀得更好發展的機會,這一切對他而言,可能要用終生的努力彌補和修正,對於家庭、學校和社會以及處在青少年階段的朋友們,應引以為鑒。(曹金輝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二監區副監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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