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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法官對刑事案件作出量刑裁決前,不但檢察機關、被告人、被害人等可以提量刑建議或意見,庭審時還專門增設了量刑辯論環節。市檢察院昨日發布消息稱,該院和市中級法院近日已召開全面啟動刑事案件量刑建議及量刑辯論機制動員會,部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量刑程序規范化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貫徹落實,推動刑事案件量刑更加公正透明。
據介紹,量刑建議與量刑辯論機制是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針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認罪態度依據刑法向法庭提出的具體科處刑罰的建議,法庭引導控辯雙方對被告人應當判處的刑罰進行辯論,判決時闡述具體量刑理由。該機制屬於刑事公訴和刑事審判方式的重大改革,對確保量刑的公正、公平、公開具有積極意義。早在2005年,根據最高檢的相關試點改革精神,羅湖區檢察院就與區法院開始了量刑建議的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市檢察院和市中級法院經過充分醞釀,制定並通過了《辦法》。根據《辦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認為需要提出量刑建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都可以向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提出量刑意見。庭審時,控辯雙方可就量刑情節進行舉證、質證,並就量刑幅度等內容進行辯論。此外,人民法院應當在刑事判決書中說明量刑的事實、情節,該事實、情節對量刑的影響以及對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量刑意見的采納情況,並在此基礎上說明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動員會上,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梁增昌表示,市檢察院已專門制定了《規范量刑建議暫行辦法》,確定了量刑原則和要素、適用規則和方法等,同時正在積極開發量刑建議軟件,爭取盡快實現利用電腦輔助進行量刑建議。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佟丹表示,啟動量刑辯論機制不僅有利於保障量刑的公正,提高訴訟效率,也有利於強化控辯雙方訴訟職能、提高辯護效果,完善審判監督、提高執法水平。(記者 石義勝 孟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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