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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昨天(16日)凌晨5時,涉嫌運輸、銷售假酒的犯罪嫌疑人曾某被警方從貴州押解來滬,申城『1·2』假冒茅臺酒特大案件告破,上海鐵路警方繳獲假茅臺酒121箱共1812瓶,案值130萬餘元,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這是鐵路公安機關首次立案查處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也是近年來上海查處的最大一起販運假冒茅臺酒案件。
今年1月2日,上海鐵路警方接到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報警電話,稱一批假冒茅臺酒已從貴州運往上海南站,請求鐵路警方協助查處。
每天從全國各地運往上海南站的物資有6000餘件,偵查員將近期到達上海的所有貨物運單調出來逐一核對,一張由貴州遵義發往上海南站的運單引起了偵查員注意。運單上的貨物品名為日用百貨,總數75箱,於1月1日由1252次列車托運至上海,發貨人『李華』,收貨人『徐軍』。但紙箱很沈,安檢儀X光檢查顯示其中物品形似酒瓶。
偵查員打開厚厚的紙箱,裡面還有一層紙箱,拆除所有外包裝,纔露出正方形彩印禮盒,上面醒目地標著『國酒茅臺』,而白色瓶身上各種商標、標記齊全。
經清點共有『茅臺酒』50箱600瓶,『茅臺專供酒』5箱60瓶,『酒香酒王酒』20箱240瓶。上海市酒類專賣局通過技術鑒定,確認這批名酒全部是假冒酒類商品,其中僅50箱『茅臺酒』銷售價值可達43.65萬元。
1月4日上午10時許,徐軍前往上海南站行李房提貨時被捕。據其提供的線索,偵查員將『下家』上海某公司經理王強抓獲。案發後偵查員又馬不停蹄趕到貴州,但發貨人及主犯曾某已潛逃。
徐軍今年53歲,上海人,個體經營者。據交代,去年12月,他和住在貴州仁懷縣的小姨子曾某商量,准備做假茅臺酒生意,雙方約定由曾某在貴州組織貨源,徐軍在上海負責銷售。
去年12月17日,徐軍從曾某處以2100元一箱的價格購買假冒茅臺酒50箱,隨後以3200元一箱賣給上海相關客戶,銷售價值達16萬元。首戰告捷,徐軍又讓曾某4次從貴州托運假冒茅臺酒、假冒『茅臺專供酒』來滬。2010年春節前夕,徐軍再次匯款給曾某,要求進50箱假冒茅臺酒、5箱『茅臺專供酒』。
徐軍等人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日前已被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批准逮捕。
正當警方緊鑼密鼓地開展偵查時,1月10日、1月11日又有兩批共71箱、1212瓶假冒茅臺酒由貴州發到上海南站,總價值88萬餘元。上海鐵路警方通過跟蹤追擊,在無錫等地分別將涉案人徐永定、劉明成、高鳳剛抓獲歸案。據徐永定等3人交代,此前他們結伙已在江蘇地區銷售了1300多瓶假冒茅臺酒。
5月13日,這起案件的主犯曾某在貴州落網。(林榮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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