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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1+1》欄目組織關於漲工資話題的討論。廣州市工會工資集體協商顧問肖勝方表示,工會不敢為工人說話,致工資難漲。肖勝方介紹說:『工會主席找到我們的,目前不多,原因就在於工會主席不敢提出來,在現實中已經發生了很多工會主席跟資方形成一種不太和諧的關系以後,自己都被打擊報復,工會主席本身保障的問題。(5月15日中央電視臺)
其實,不僅廣州企業的工會主席不敢與老板協商漲工資。企業工會不敢與老板『談薪』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為員工維權,遭打擊報復的工會主席並非個別。陝西高陵一建築公司工會主席蔣小陽幫農民工討工資時,被一群不明身份者打昏,全身多處骨折。廣州市朗盛水產養殖場工會主席陳傳力和陽江龍達集團工會副主席楊觀趣,為職工工資、養老保險等問題向企業維權,均被企業開除。兩人在勞動仲裁和法院判決均獲勝訴,上級工會還向企業發出了《勞動法律監督書》,但未能改變兩人被除名的命運。北京某企業工會主席唐曉冬舉報企業問題也落得被辭退的命運。
工會本是員工權益的維護者,當員工權益受損時,工會負責人及時跟進,維護員工利益,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與職責。然而,工會主席被非法解僱、履職被打的消息屢見報端,讓人心裡不是滋味。工會主席不敢維權,職工漲工資的權利何處安放?
在我看來,工會主席維權遭遇不公待遇,以至於不敢合法維權,實際上扯出了企業工會角色邊緣化的話題。工會權利被虛置,既有企業的原因,更有工會體制本身的毛病。國內企業特別是私企、外企裡,工會往往成了召集人開會、發降溫費的花瓶角色,並沒有多大作為。不簽定勞動合同,無償加班、克扣薪水、勞動條件、生活條件惡劣等員工權利被侵害的問題司空見慣。
工會主席是企業僱用的員工,拿的是企業的工資,企業的事情往往是老板說了算,工會不過是一個雞肋角色,或者說是企業的代言人。職工又怎能奢望他們為職工『兩肋插刀』,向老板公開叫板?主動為職工維權的工會主席實在不多。在資方看來,如此給企業揭短,不與老板保持一致的工會主席自然成了另類。遭遇打擊報復並不難理解。
從法律的角度看,盡管相關法律賦予了工會權利,但是規定往往比較籠統,根本不能給工會提供細致的保護。如《工會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和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但是,工會與企業老板叫板以後,企業給工會工作人員小鞋穿,怎麼辦?法律並沒有詳細的保護措施跟進。
何況,工會工作不被重視,政府擔心跟企業較真,影響投資環境,一味遷就資方,導致資方不在乎工會的事情不在少數。媒體曾報道過企業只漲利潤不漲工資,政府還為企業叫屈,就是明證。
要破解工會主席不敢為職工說話,企業工會角色尷尬的難題,更重要的問題在於,工會角色歸位,提高工會地位,給工會相對獨立的權利空間。並且要倡導企業尊重工會權利的輿論氛圍。從長遠來看,工會最好不與企業發生利益關系,比如由行業工會或者上級工會自籌經費,破解工會經費難題,避免工會成為企業代言人。
針對這種情況,今年兩會期間,全國總工會基層組織建設部部長郭穩纔提出,工會正在探索多種長效機制,建立工會乾部權益保障金。支持工會主席幫職工維權,改變工會主席『端老板飯碗不敢維權』的狀況。傳遞出的積極信號值得期待。而且國外的經驗值得借鑒:『工會與政府權利平等,職工與老板都要加入工會,這樣雙方平等,便於維權工作開展。』唯有工會有為有位,工會纔有底氣和平臺與用人單位博弈。纔有望打破工會不敢為工人說話的現實勞動語境。 (作者劉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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