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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是第二十個『全國助殘日』,北京市殘疾大學生專場招聘會16日上午舉辦,來自北京市以及全國各地的700餘名殘疾大學生和殘疾求職者將北京人纔服務中心招聘大廳擠得水泄不通,48家用人單位帶來近600個頗有吸引力的熱門就業崗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只要就業意願合理,目前崗位完全可以滿足需求,殘疾大學生可以百分之百實現就業。 (5月16日《北京晚報》)
有資料顯示,我國有8300萬殘疾人,佔全國人口總數的6.34%,涉及2.6億個家庭,而且每年因藥物致殘、疾病致殘、事故致殘、災難致殘比率還在增加,僅汶川地震就使5萬人在一瞬間成為終身殘疾,發展助殘事業,保護殘疾人權益無疑十分重要。
丘吉爾是瘸子;羅斯福因患小兒麻痺癥而致殘。殘疾並沒有影響他們纔能的發揮。盡管相關法律對保護殘疾人學習、就業權利早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歧視殘疾人,剝奪殘疾人正常學習、就業權利的事情時有發生。『全國助殘日』之際,北京市專門組織殘疾大學生專場招聘會,承諾殘疾大學生百分之百實現就業。體現出保護殘疾人就業權利的姿態。
其實,不僅在北京,不僅限於就業問題,全國助殘日之際,全國各地都開展了關愛殘疾人的活動。比如,送崗位、送溫暖、給殘疾朋友發放乘車優惠證,等等。但是,要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還有許多事情可做。
毋庸諱言,由於缺乏關愛殘疾人,保護殘疾人權利的法治環境與輿論氛圍,歧視殘疾人,漠視殘疾人權利的問題一直客觀存在。比如,國家為了保護殘疾人權利,專門設置了全國助殘日。但是不少地方出現了助殘日獻愛心紮堆,『助殘』變成『擾殘』,平時忽視殘疾人權利的怪現象。再比如,教育部規定,對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高考成績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但是殘疾學生被拒錄的消息仍屢見報端。至於給殘疾人設置就業門檻的問題更是司空見慣。
國家規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如未能完成,需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本是為了保護殘疾人就業權利,但是好經常常被念歪。由於監管存有漏洞,企業為逃避僱用殘疾職工,采取『租用』殘疾證和假僱用殘疾員工等措施,使得殘疾人就業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
我們不妨看看美國關愛殘疾人的情況。曾有報道說:耶魯、哈佛等著名學府爭相錄取中國盲女學生吳晶,我看除了吳晶的出色表現打動了面試考官外,更多的是美國關愛殘疾人的法治環境與社會氛圍在起作用。因為美國政府與社會對殘疾人從求學、就業到生活等方方面充滿關愛,如果有人歧視殘疾人,很可能會被提起訴訟,甚至付出慘重的代價。
盡管《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的權利。』但規定比較籠統,沒有實施細則。歧視殘疾人如何界定,如何處罰沒有明確的說法。既然法規制度設計本身不完善,用人單位很難有責任心。除了法律規定不細致以外,整個社會缺乏尊重殘疾人的氛圍。而1990年生效的《美國殘疾人法案》為殘疾人在使用社會服務設施,出入公共場所和就業等方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標志著美國殘疾人事業真正進入了『無障礙時代』。根據法案,殘疾人和正常人擁有同等的被僱用的權利;殘疾人享有包括醫療、消費和其他公共設施所有的設施和服務;殘疾人在旅館、飯店等場所享有同等的服務。政府的最終目標是幫助殘疾人由依賴別人生活向獨立生活方面發展,在無需政府乾預的情況下,做任何事情。由於有法律作保障,美國殘疾人就業率比較高。
反觀我們的殘疾人事業,對殘疾人的關愛遠遠不夠:殘疾人求學、就業受歧視,盲道被擠佔,殘疾人出行不便,殘疾人的公共服務設施滯後,等等。因此,要真正保護殘疾人權利,就要為殘疾人創建無障礙生活環境,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與輿論氛圍,在全社會共同努力下,讓殘疾人與健康人共享和諧社會。 (作者胡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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