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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熱衷名校建設、忽略薄弱學校發展,即使給擇校費戴上商業賄賂的金箍,教育部門再三強調擇校費不合法,權力與金錢仍然會架空『擇校』禁令。
廣州小學招生報名昨日開始,在校園安全危機的籠罩下,今年的小學報名充滿了警惕與凝重的氣氛。此外,因教育部門打擊擇校力度的加重,一些學校的擇校學位變得『萬金難求』。家長捐資10萬元助學,還不如找上面要個批條更有效。(5月16日《羊城晚報》)
擇校的問題老生常談,教育部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 『共建費』。不少地方政府也對公辦學校出臺過擇校禁令。但是,擇校現象屢禁不止,家長們對政府安排的就近入學並不買賬,仍削尖腦袋為孩子擇校。這一點,從廣州一些學校的擇校學位『萬金難求』中得到驗證。領導批條比10萬捐資管用更是揭示教育資源被權力染指,分配不公的悲涼現實。家長沒錢沒關系孩子的公平教育權利何處安放?
擇校問題,說到底,還是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學校布局、就近入學范圍與公眾就學期望值不一致,優質教育尚屬『緊俏商品』,根本不能滿足公眾的實際需要。教育部門加大擇校打擊力度,也無法阻擋千千萬萬家長對公平教育的期盼。而且學校的逐利衝動一直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公的情況下,教育部門禁止擇校,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種隱形擇校並未停止。比如,戶口空掛;學生把學籍掛在生源所在地學校,然後到好學校借讀;再比如,公辦學校打著公辦民助的旗號,舉辦校中校、校外校,一所學校兩塊牌子,等等。去年筆者的小孩上小學,雖然上的是公辦學校,但是因為生源地不對口,仍然被收取了1萬餘元擇校費,只是收據上的學校名稱加上了『寄宿』二字。
客觀地講,近年來,教育資源經過整合,薄弱學校的情況有所改觀。但是學校之間的差距仍然不小。既有硬件設施的差異,更有師資力量與教育環境的差異。我們現在談合理分配教育資源與扶植薄弱學校,大多停留在補充硬件設施的階段。如果說硬件設施重要的話,衡量一所學校好壞的標准主要還是看師資力量與學校教育氛圍。何況,在教育投入尚未顯著增長的情況下,政府不可能大規模投資薄弱學校,因為名校基礎本來就不錯,投入名校效果立竿見影,地方政府往往把有限的財力用於少數名校。
如果政府熱衷名校建設、忽略薄弱學校發展,即使給擇校費戴上『商業賄賂』的金箍,教育部門再三強調擇校費不合法,權力與金錢仍然會架空『擇校』禁令。
說到這裡,我想起兩則報道。一則是關於日本的:『日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設施不相上下,學校間教師經常流動,由教育部門統一調配,家長根本不用為擇校操心』。另一則就是安徽銅陵『學校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遠近之別』的『銅陵奇跡』。如果孩子在家門口有好學校上,又有誰去花錢、找關系擇校呢?(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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