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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想自殺卻又不甘心,還要拉個「墊背」的。』在這種變態心理的驅使下,何朋將無辜出租車司機董某殺害,在他再次行凶前被抓獲歸案。法院認定何朋好逸惡勞因生活窘迫竟殺害無辜,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案件回放 殺死司機逃跑DNA測出凶手2008年10月23日早上7:30,高女士像往常一樣去上班,路過漢沽區某小區時,發現一輛出租車停在路邊,一些市民圍在周圍指指點點,她走過去發現司機臉朝下趴在副駕駛的座位上,車燈還亮著。大家議論這個司機不是病了就是死了,高女士發現男子的左手是背在身後的而且已經發青,她便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警方迅速勘察現場,發現司機是被人用繩索套住脖子勒死的,而且罪犯清理過現場,沒有留下指紋等任何有效線索。警方對被害司機的屍體進行了多次檢測,終於從他的右手手指收集到物證。經證實罪犯在行凶時,被害司機董某掙紮搏斗中右手抓到罪犯的嘴部,留下了物證。
很快警方鎖定了遼寧來津務工人員何朋,經證實,他來津數日無正常收入生活窘迫悲觀厭世,多次產生自殺的想法,可是卻沒想好怎麼死,並希望臨死前找個『墊背』的,而司機董某成了那個倒霉的人,莫明其妙地命喪黃泉。
2008年10月22日晚,何朋在外飲酒游蕩至次日凌晨1時許,在漢沽乘上董某的出租車,並決定將董某作為他的作案目標。行車間何朋見四周無人讓董某停車,趁機用繩索套住董某頸部,致董某窒息死亡。
何朋在逃離現場之前,返回車內擦拭作案痕跡。並從董某身上將一部手機及百餘元現金搜走。通過DNA檢測,董某手上物證正是何朋的。
法院一審判何朋死刑,何朋不服提出上訴。市高院審理後認為,何某無端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主觀惡性極深。何朋因遷怒社會產生殺人動機,行凶前准備作案工具,殺人後毀滅罪證等行為,原審法院量刑適當,裁定維持原判。(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筆錄實證 凶犯自曝殺人心路歷程曾因打架『失業』怨天尤人總想死
司機算是『墊背』還要追討『欠賬』
警方:講一下你的具體情況。
何朋:2008年8月和老鄉來漢沽一個工地乾裝修,後來因為打架就不乾了,又找了一個裝修的活兒,乾了5天不想乾了就又走了,找了一個小旅店住下。
警方:你為什麼殺出租車司機?
何朋:說來話長,我這個人性格孤僻,不願與人來往,脾氣也急,總愛和別人打架。加上我家裡兄妹生活都挺好的,可我卻淪落到現在的樣子,總感覺別人和社會都對不起我。這種狀態很長時間了,我每天就是喝酒睡覺,這種不公平的感覺越來越強烈就想死了算了,可又不知怎麼個死法。2008年10月22日那天非常想死,睡了一整天,晚上出來買了一瓶白酒喝了,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心想讓汽車撞死算了。這時被我殺死的司機停下來問我走不走,我想臨死也要找個『墊背』的。
警方:你之後做了什麼?
何朋:上車後我隨便說了個地方,就為要不要殺死他做思想斗爭,到了地方我還沒想好,就讓他開車再轉一圈,回到原地後想算了,問他給5塊錢行不行,他不同意,我就下決心要弄死他。就說,你拉我回我住的地方,我沒帶錢回去拿。我的口袋裡有尼龍繩,還有一副乾活兒時的白色手套。我戴上手套然後把繩子系了一個死結,我從右後座挪到左邊就准備動手了。汽車進了小區停下然後熄火,司機回頭看我,這時我趁機用繩子勒住他的脖子,司機掙紮時右手還進我嘴裡摳了一下,我用力勒了一會兒,就感覺他一動不動了,我從後排探過身子去,聽聽他心髒不跳了,我看他仰面躺在座位上,就把他推到副駕駛的座位上了。
警方:你不想活了為什麼不去投案還清理現場?
何朋:我還想找欠我錢的人要錢、算賬,另外我也沒想過自首。
專家分析 偏執人格 遷怒社會產生殺人動機天津市心理衛生協會常務理事王素分析說,從大的方面來說,社會變遷激烈、高密度人口聚集地區壓力大、人際關系復雜,人們患上心理疾病的程度也會上昇。從生活境遇方面來說,無論是白領、工人、農民等各種不同的社會角色有不同的壓力,一旦和心中理想的狀態有落差,願望和現實不能達成一致,心理就會產生衝突,如果個人缺乏自我調節能力,心理也容易走向異常。
何朋就有人格障礙和人格變態的傾向,好逸惡勞和自身能力的不足導致生活窘迫,卻認為家庭和社會都對不起他,產生尖銳的內心衝突。這種人格變態,並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可能從少年時代他的心理就偏離常態了,只是平時不明顯,可是當遇到困難時,他的偏執人格就會顯現出來,怨天尤人、把一切都歸結為別人的錯誤,認為所有人包括社會都對不起他,便因遷怒社會產生殺人動機。這種人對家人也沒有責任心,沒有罪惡感,和常人的思維方式相背離,常常做出一些違反社會守則的事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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