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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要內容:表面上柔情蜜意,背地裡用盡心機,天津市一男子在和一女孩戀愛期間,以可以為女孩、其哥哥及表妹在鐵路系統安排工作為由,先後從兩個家庭騙取數十萬元,用於揮霍。法院日前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2年。 |
天津北方網訊 5月18日電:表面上柔情蜜意,背地裡用盡心機,天津市一男子在和一女孩戀愛期間,以可以為女孩、其哥哥及表妹在鐵路系統安排工作為由,先後從兩個家庭騙取數十萬元,用於揮霍。法院日前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2年。
2007年11月至2009年7月間,原鐵路系統職工袁凱與本區津南區咸水沽鎮居民劉慧談戀愛期間,對劉慧及其家人謊稱自己能為女朋友及其哥哥和表妹趙曉蘭在鐵路系統安排工作。為讓對方信以為真,袁凱親自偽造了『北京鐵路局豐臺機務段招聘通知』、『調令』、『公示』、『派遣單』等虛假文件,他又來到河東一刻章攤位,偽造了『北京鐵路局豐臺機務段人力資源部』、『上海鐵路局上海客運段人力資源部』、 『北京鐵路局天津客運段』、『濟南鐵路職業技術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等印章各一枚。在將上述偽造印章加蓋在那些偽造的相關文件上後,袁凱將之交與劉慧的父親及趙曉蘭的母親。兩位長輩信以為真,先後十幾次按袁凱的要求,分別交納報名費、服裝費、風險抵押金等149900元和242900元。這些錢大半被袁凱揮霍。
紙終於包不住火。一次,劉慧在袁凱車裡發現了他的一個U盤,打開後,發現裡面都是關於袁凱給她和哥哥及表妹找工作的那些文件。此後不久,感情上被騙、經濟上受損的被害人便報了案。2009年9月,袁凱被抓獲,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兩審法院在審理中認為,袁凱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而袁凱找到的那個為牟小利、私刻公章的小攤主也因犯偽造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同時判處拘役5個月。(文中人物為化名)
(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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