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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也門一家法庭18日判處6名索馬裡海盜死刑,其他6名海盜10年監禁。
這伙海盜年齡在18歲至47歲之間,去年4月26日劫持一艘也門油輪,殺害兩名船員。也門軍隊次日奪回油輪並逮捕海盜。
法新社援引判決書報道,這伙海盜『企圖劫持也門油輪……殺害兩名船員,打傷4人』,罪名成立。
聽到判決書後,海盜大喊著要求上訴:『沒有證據,沒有證人!』
法新社報道,這是全球首次對索馬裡海盜實施類似宣判。
2008年10月以來,多個國家派出軍艦前往索馬裡附近的亞丁灣海域打擊海盜。但由於索馬裡國內政局動蕩,如何審判捕獲的海盜嫌疑人一直是個難題。因此,海盜有恃無恐,愈發猖獗。
歐洲聯盟先前敦促各國接納索馬裡海盜嫌犯加以審判,產生『敲山震虎』效果。2009年初,歐盟、美國與肯尼亞簽署有關向肯尼亞移交索馬裡海盜嫌疑人並在肯尼亞實施審判的協議。
不過,肯尼亞因法庭和監獄負擔過重,希望停止起訴被捕海盜,導致很少有海盜在被擒後真正受到懲罰。
一些分析師認為,遏制海盜活動的最有效方法是解決索馬裡政治困局,使索馬裡自身有能力審判海盜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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