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從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最近對備受社會關注的安徽桐城『襲警搶槍』案作出一審判決,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徐猛、徐坤明、徐海峰、鄭小磊均系山東省郯城縣人。2009年7月28日下午,徐猛、徐坤明、徐海峰竄至桐城市雙港鎮,准備盜竊摩托車,在尋找盜竊目標時,正在此處查緝盜竊摩托車嫌疑人的桐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偵查員見三人形忌疑上前盤查,被告人徐猛、徐坤明見狀逃跑,偵查員立即追捕,偵查員毛繼根追捕徐猛時多次表明警察身份並三次鳴槍示警,命令徐猛停下接受盤查,徐猛仍繼續逃跑。毛繼根追上徐猛,二人扭打在一起,徐猛撿起一塊磚頭砸毛繼根的頭,被告人徐坤明也跑到現場,從地上撿起一塊磚頭猛擊毛繼根的頭,將毛繼根砸昏,徐猛乘機搶得毛繼根手中的六四式手槍,並交給徐坤明,徐坤明竄至一廠內,乘人不備搶走一輛嘉陵踏板摩托車兩人一起逃離現場。7月29日下午徐坤明、鄭小磊開車將手槍送到桐城市青草鎮自來水廠門前的草叢裡,由徐海峰打電話告訴了警方藏槍的地點。當晚公安機關從此處追回了被搶的六四式手槍一支、子彈一發。
四被告人歸案後,先後交代了在山東郯城搶劫和在安徽桐城、潛山等地交叉結伙盜竊摩托車的犯罪事實。其中徐猛參與盜竊7起,盜竊數額4萬餘元,被告人徐坤明參與盜竊25起,盜竊數額15萬餘元;被告人徐海峰參與盜竊20起,盜竊數額11萬餘元;被告人鄭小磊參與盜竊4起,盜竊數額兩萬餘元。
據此,法院以搶劫槍支彈藥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徐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4.5萬元;以搶劫槍支彈藥罪、搶奪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徐坤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6.5萬元;以搶劫罪、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徐海峰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2.5萬元;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鄭小磊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3萬元。(記者王聖志)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