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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眉縣首個經濟適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區開工,擬建1548套住房,幾乎八成以上房源內定到全縣87個單位(系統),其中縣委、政府各組成部門有233戶,副科以上佔到103戶。普通百姓沒有資格參與購買該房產。記者調查發現,該經適房面積超標,土地手續還在報批之中。(新華網5月18日報道)
『城市美景』與其說是經濟適用住房小區,還不如說是公務員小區比較貼切。常言道,『背靠大樹好乘涼』房源被內定在公務員系統內部,也就只有當地公務員纔有申請的資格,而真正需要保障住房的中低收入者則因該縣建設局的一紙《通知》『被住房』了。既是為『自家人』所建,房子面積自然是越大越好。於是,一個打著為保障百姓住房需求而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就被扭曲成了純粹的公務員福利分房工程。
經濟適用房的初衷是保障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夠有房住,最終實現『居者有其家』,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經濟適用房。然而,經適房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卻被不斷地扭曲,蛻變成了無關百姓住房利益的權力尋租和某些群體的變相福利分房。正如我們在眉縣所看到的,在擬建1548套住房中,幾乎八成以上房源內定到全縣87個單位(系統)。普通百姓沒有資格參與購買該房產。
事實上,相比較於公務員的高福利和高收入,那些中低收入家庭纔是最需要也是最有資格申請經適房的。遺憾的是,在眉縣相關部門看來所謂的申請資格就是權力的自我需求,就是照顧好『自家人』,就是該縣建設局的一紙《關於城市美景小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方案的通知》。
然而,最符合申請資格的中低收入家庭都被排除在需求外了,這樣房子還是經適房嗎?這只能叫福利房,而不再是經適房。眉縣的經適房只不過是假借經適房之名行福利分房之實,是權力自肥和權力部門化的暴露。不僅違背了經適房制度的初衷,損害了政府公信力損害了社會公平,也損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利益。
自1998年房改後,福利分房被明令禁止,然而公務員系統內的變相福利分房一直沒有停止過,並且已自成體系。雖然很難准確統計出到底有多少的經適房落入了公務員之手,但經適房等保障性住房成為一些地方公務員的福利房卻是不爭事實。由於缺乏嚴厲的懲處措施,經適房面臨著諸多的難題,這項民心工程不斷被蠶食。應該說,眉縣的福利分房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只是公眾不明白的是,公務員的福利房關經適房何乾呢? (孫顯炬原題:特權房,眉縣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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