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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今天上午,邯鄲市中級法院對張洪勇等20名被告人涉黑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其中被告人張洪勇觸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9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姚振剛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法院審理查明,曾擔任邯鄲市復興區郝村派出所所長的張洪勇,自2004年以來利用其特殊身份,先後糾集、網絡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姚振剛、劉世理為骨乾成員,以賈志忠等8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他們大肆盜竊邯鄲鋼鐵集團物質、聚斂錢財。作案期間張洪勇指使該派出所人員護送盜竊物資車輛。為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張洪勇還成立了河北裕昌貿易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濫用職權、敲詐勒索。張洪勇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購買車輛,支持他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法院認為,張洪勇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張洪勇還直接或指使該組織成員盜竊邯鋼物資,價值4672302元;故意傷害他人,致4人輕傷;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虛報注冊資本,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額巨大;濫用職權、收受賄賂;其行為又分別構成盜竊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虛報注冊資本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張洪勇又系主犯,應當從重處罰,遂數罪並罰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還以被告劉世理、姚紅獻等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分別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於犯罪的工具等,予以追繳、沒收。(記者白增安劉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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