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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下午,張先生從江西省九江市給市民援助中心本報值班室打來電話:『我表哥餘吉金是金華市三伍服飾配件廠員工。5月3日上午9點左右,表哥在上班時突然暈倒,被送到金華市一重點醫院搶救。醫院診斷我表哥腦溢血,需要手術治療,費用要十四五萬元。我們到哪裡去籌集這筆巨款呀?』
張先生說,他表哥今年52歲,江西九江人,已經在市三伍服飾配件廠打工五六年了。他表哥的工作時間為兩班制:一連上半個月的白班,然後連著上半個月晚班。原先每天工作11個小時,5月份開始,每天工作12個小時:白班是早上6點到晚上6點,晚班是晚上6點到次日早上6點。每月1日和16日休息,也就是說每月只休息兩天。突發腦溢血與工作過於緊張、勞累有關。
張先生說,他表哥入院後,廠方只預付了5000元醫療費。因為沒錢治療,5月9日,他表哥被迫離開金華這家醫院,回到家鄉,住到九江市第一人民醫院。從金華到九江的4000多元救護車費是廠裡出的。目前,他表哥病情危急,急需動手術。九江市第一人民醫院說,手術費至少10萬元。截至目前,他表哥已經花去兩萬多元錢(不含救護車費),除了廠裡預付給金華某醫院的5000元外,其餘費用都是家人設法籌集的。
張先生說,為了醫療費,他曾去找過市三伍服飾配件廠。廠方表示,除了發動全廠職工捐款外,沒有其他辦法。
5月12日上午,記者前往位於金東區孝順鎮低田工業園區的市三伍服飾配件廠采訪。這家廠廠區規模不小。
得知記者前來采訪餘吉金生病一事,傳達室工作人員表示,要進入廠區采訪,必須先征得工廠有關負責人同意。在傳達室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記者通過電話與該廠一名姓李的負責人取得聯系。這名負責人稱,廠裡與餘吉金簽過勞動合同。至於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等『五金』問題,他說,有關部門沒有規定必須為全體職工繳納『五金』。骨乾人員以及危險崗位的人員,廠裡都繳納了『五金』。
記者要求進廠采訪,被對方拒絕。
餘吉金在工作時突發腦溢血是否屬於工傷?工廠該不該為餘吉金承擔醫療費?單位不為職工繳納『五金』,是否違法?就此,記者采訪了勞動部門和有關律師。
記者先撥通了金東區勞動人事局的12333勞動保障投訴舉報電話,簡述了事情的經過。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答復,這事應該找一姓王的女士。
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接待過餘吉金的家屬,並明確告知,餘吉金的情況不屬於工傷。按規定,工廠應該為職工投保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等,因此病人可以要求工廠解決醫療費。如果工廠拒絕,病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至於單位不為職工繳納『五金』,職工或家屬能否向勞動部門投訴的問題,王女士說,如要投訴的話,應向12333反映。
記者再次撥通金東區勞動人事局的12333勞動保障投訴舉報電話時,前面那名接聽過記者電話的工作人員說,他們只受理拖欠工資以及造成嚴重後果等幾類投訴,不接受企業不繳『五金』的投訴。
為此,記者與市勞動監察支隊支隊長吳濤取得聯系。吳濤說,職工及其家屬可以就企業不繳納『五金』問題,向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浙江厚望律師事務所律師魯邦昇表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但工傷保險僅僅是職工享有的社會統籌保險項目中的一種,除此之外,職工還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項目,為職工辦理相關保險,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相關費用,其中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假如用人單位沒有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或未依法繳納相關費用,導致職工財產損失的,應由用人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賠償相關費用。若構成或視為工傷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若未構成工傷或不能視為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關系的實際情況,對職工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給予必要的賠償或補償。金華日報記者唐伯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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