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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20日訊
昨天上午,杭州市政府召開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部署會議。今年開年以來,全市發生火災288起,整體形勢嚴峻。為此,杭州將嚴格貫徹浙江省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八條常態嚴管措施:
一、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並從重罰款。
二、公眾聚集場所違反規定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對責任人處十五日拘留。
三、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違反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的,一律對指使者處十五日拘留,對作業人員處五日拘留。
四、公眾聚集場所違反規定,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一律臨時查封。
五、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一律臨時查封,從重罰款。
六、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鎖的,一律從重罰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執行。
七、公眾聚集場所在疏散通道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等障礙物的,一律從重罰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執行。
八、公眾聚集場所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對責任人處十五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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