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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行首席代表負責制和掛牌服務。在區行政許可中心建委審批服務窗口,實行『一站式』便民便企服務,做到一個窗口進件,一次性告知,並聯審批,公開辦件,超前服務,無縫連接。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對重大和緊急事項加班辦理。
二、縮短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間。核發施工許可證時間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4個工作日,做到隨報隨批。
三、簡化核發施工許可證審批手續,有效提高審批效率。對列入市、區跟蹤服務的重點項目,核發施工許可證提供要件由原來的11項簡化為證前提供5項,其餘事項在核發施工許可證後60日內補辦齊全。確保建設項目如期開工。
四、減少施工圖技術審查要件,壓縮審圖時限。施工圖技術審查要件由原來的3項調整為1項,做到中小型項目審圖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對超深、超大、超高、超限的重點工程實行分部位審查。
五、簡化進入建設工程招投標程序要件。進入招投標程序要件由原來的7項調整為2項,其餘要件在發放中標通知書前補辦齊全。
六、取消行政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取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查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定額測量費。及時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備案,確保工程質量。
監督舉報電話:2683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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