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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降低受援門檻,擴大服務范圍。將下述五大類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處於經濟困難邊緣的案件列入援助范圍:
1、因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2、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3、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4、因使用偽劣化肥、農藥、種子等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或者因遭受污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或其他損失的;5、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二、建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農民工因追討工資、工傷事故賠償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審查其經濟條件,直接辦理援助申請手續。對於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有特殊困難的受援對象,推行電話申請、上門受理的服務方式,方便群眾申請法律援助。
三、實行法律援助先行受理制度。對情況緊急的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法律援助案件,經初審後,可當日指派承辦律師,案件第一次開庭後五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四、建立法律援助聯系點。在區域內,依托村(居)民委員會設立法律援助聯系點,在律師事務所、公證處設立法律援助申請受理點,在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立法律援助便民聯系窗口,方便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服務。
五、完善配套設施,優化接待環境。建立完善無障礙通道及配套服務設施,為殘疾人、老年人等行動不便的人群提供方便。接待場所內設立公示欄,列明法律援助條件、申請程序、無償服務原則等內容,方便群眾申請援助。
六、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跟蹤監督機制。對本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定期向當事人、法官就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征詢意見,完善法律援助測評機制。
北辰區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司法局二樓
投訴電話:26820148援助中心 268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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