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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湘雅二醫院被曝將出廠價15.5元的藥品賣至213元,利潤達1300%。對此,該醫院新聞發言人稱,采購商湖南振湘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就是代表政府部門在幫我們采購藥品,至於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院方不清楚。醫院深感冤枉,要求曝光利益鏈。(據5月19日《法制日報》報道)
就在輿論大罵醫院無良、苦口婆心勸誡醫藥分家的時候,我們忽然發現,事情遠不是公眾臆斷的那麼簡單。當事醫院的說法是耐人尋味的——『我們希望媒體好好剖析一下此事,乾脆把整個利益鏈條全部揭開,看藥品的暴利到底被誰拿走了』;『在我們看來,振湘公司就是代表政府部門在幫我們采購藥品,至於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我們也不清楚』。
仔細咂摸一下,院方的『委屈』裡起碼包含兩層意思:一是藥價虛高與定點采購的『紅頂』公司脫不了乾系;二是藥品暴利並不僅僅存在於醫院環節。從當事者『乾脆把整個利益鏈條全部揭開』的口吻看,所言大致非虛。事實上,令輿論嘩然的『醫藥1300%暴利事件』的確有超越常規的詭異之處:身為大型公立醫院,若真是膽敢以1300%的暴利自居,如此明目張膽的『目標』,誰不眼紅?監管怎麼可能視而不見?
暴利領域的故事,若想『講述』得長久一點,基調往往驚人的一致:必有權力護駕下的利益鏈如影隨形——樓市腐敗窩案、高校基建窩案,概莫能外。藥品賣到天價,顯然不是『一家獨攬』的生意,作為與公權相隔較遠的醫院,只是這個利益鏈的末端而已,一旦東窗事發,不幸被輿論揪住了小辮子。正如當事醫院所講,『藥品采購回來後,我們按照規定只能在原藥價的基礎上上浮15%』。那麼,究竟是誰、為什麼將藥價的基數累加到高不可及呢?
有人說,這是監管的不作為。這話說對了一半,因為不作為也分為兩種:一是無意識的惰政,二是有目的的尋租。理論上說,指定醫藥公司代理招標的本意在於預防藥品采購中的腐敗,但如果相關監管『不到位』,承認『把關不嚴、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夠細致』,那麼,作為中介性質的醫藥代理公司如何保證不會衍生出新的腐敗行為?
1300%暴利之『水』,映出的只是一池『分肥』亂象而已。眼下要做的,不是體制機制的反思,而是澄清當事醫院的委屈,不妨就『乾脆把整個利益鏈條全部揭開』,讓我們看看究竟是哪些人、哪些部門躲在醫院背後,安享1300%暴利之肥。唯有探明1300%暴利之『水』的深度,患者纔知道多掏的冤枉錢『被送』給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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