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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父子為了發財致富,竟將發財目標鎖定在POS機上,利用POS機虛構交易,虛開價格,『幫助』持卡人『養卡』,非法套現,在10個月的時間裡,父子倆涉嫌替人非法套現519萬元。自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開始施行至今,這是本市警方首次對利用POS機套現的不法分子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追究刑責。
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家住河北區的許某以經營建材生意謀生,但由於經營不善,生意一直處於虧損狀態。隨後,其在朋友的『點撥』下,關閉店鋪,將做生意場地『轉戰』至家中,以替人非法套現賺取手續費。
2009年4月,許某憑借建材生意經營許可證,向銀行申請POS機一部。為了將生意做大,他不僅將父親拉下水,還開始在一些刊物及網絡上刊登廣告招攬『客戶』。在銀行的ATM機上用信用卡取現,持卡人往往只能取出信用額度一半左右的現金,而且還要向銀行支付手續費和利息。但到許某處套現,則相當於是在POS機上刷卡『消費』(虛擬交易),不但不用支付利息,還能延長免息期,持卡人僅需支付給許某一些手續費。如此好買賣,招得許多資金周轉不靈、急需用錢的人上門請求許某父子『幫助』。
今年3月初,接到市民舉報,公安河北分局經偵支隊立即開展調查。民警喬裝成『客戶』,親眼目睹許某父子做生意的全過程:『客戶』只需把信用卡和密碼交給許某父子,對方很快便能把現金和『消費』單據交給持卡人。3月19日,許某父親被當場抓獲,隨後,許某投案自首。警方在案發現場,查獲POS機3臺、信用卡130餘張、驗鈔機等物品。日前,許某父子倆已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見習記者韓雯通訊員經軒范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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