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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天津開發區某超市水果類商品區看到,銷售人員正在對水果包裝稱重,並將稱好的水果放在冷藏櫃中,二十幾種水果被托盤和保鮮膜裹得嚴嚴實實。待將部分水果包裝後,銷售員又將剩餘的水果放到散裝區,托盤裝的水果標注的產地和品種與產地與散裝區的相同。據銷售員稱,兩邊櫃臺的貨都一樣。
同樣產地和品種的水果經過托盤和保鮮膜的包裝,身價立即變得不菲。紅富士苹果托盤裝和散裝的每公斤差價為4元,枇杷托盤裝的每公斤售價比散裝的高出1倍,芒果托盤裝比散裝售價高4.5倍,而荔枝托盤裝售價為116元/千克,散裝售價只有11.98元/千克,二者相差近10倍。准備買荔枝的閆小姐,拿起一盒托盤裝的荔枝看了看又放下了,她告訴記者,10顆荔枝售價38.46元,在散裝區夠買6斤多荔枝,兩邊同樣的貨可差價太大了。超市工作人員表示,部分商品尤其是蔬菜水果類需要用托盤包裝,以免因擠壓損壞,有一部分顧客就是願意買托盤裝的水果,他們認為這樣的水果品質高,商家也願意迎合消費者這種心態。但是也不可否認,同樣的商品經過簡單的包裝後身價倍增,消費者要花更多的錢為包裝買單。
市物價局舉報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物價局暫未規定超市包裝水果的售價,物價局對超市商品審核只是看商品是否明碼標價,並不對商品價格實施乾預,超市可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定價。
市消協有關人員認為,同類商品差價如此懸殊,超市方涉嫌故意抬高物價,已經對消費者權益構成侵害。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環境科學學會副秘書長董金獅表示,根據國家規定商品的包裝成本不能超過商品零售價的20%,當下確實存在某些商品經過包裝後身價超過國家標准的現象,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措施制止。他建議消費者盡量買散裝商品,散裝商品更新鮮而且價格比包裝商品低,另外還可以省去塑料包裝,節省資源減少污染。(實習生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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