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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昨天上午,『廣外槍擊案』在宣武法院開庭審理。張榮秋在一大排檔酒後滋事,並糾集朋友韓建和卞永學持槍前去,用槍把打傷受害者。張榮秋以喝多了替自己開脫,並稱帶槍去就是為顯擺。
去年5月22日晚上9點左右,張榮秋在宣武區恆昌花園小區外隴原居飯館門前大排檔就餐。據大排檔服務員王先生說,結賬時,他告訴張榮秋應收76元,張榮秋掏了100元並罵道:『小東西,敢收我錢,我讓你關門』。王先生忙說,不要了。對方堅持付錢,隨後離開。1小時後,張榮秋等人開一輛寶馬車衝到大排檔前,大排檔經營者董先生被張榮秋用槍把打傷右眼。後來,槍走火擊中張榮秋自己的左腳踝。
據悉,當晚韓建接到張榮秋的電話後到張榮秋的暫住地取來兩把槍,與張榮秋各持一把。張榮秋、韓建和卞永學碰面後回到大排檔。
案發後,張榮秋將手槍丟在路邊,駕車逃離。韓建和卞永學乘出租車逃離。經鑒定,兩把槍都有殺傷力,但擊發不可靠。
庭上,張榮秋說:『我喝多了,什麼都不知道,當天我喝了2斤左右的白酒,沒有當時的記憶了。』公訴人追問,槍從哪來和帶槍去大排檔有何目的。張榮秋回答:『顯擺唄,就是想在他們面前顯擺。』張榮秋說,槍是從別人手裡買的,買了一支,不響,對方又賠了他一支。
檢方認為,3人均涉嫌尋釁滋事罪,其中張榮秋應屬主犯。張榮秋和韓建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京華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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