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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在北京與湖南省政府舉行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協議簽字儀式。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乾傑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劉力偉分別代表有關單位在協議上簽字。
湖南作為中央確定的八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省之一,中央財政在2010-2012年每年投入湖南2.5億元、共7.5億元支持湖南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重點支持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歷史遺留的農村工礦污染治理等。協議明確了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和湖南省各自的職責,確立了具體示范范圍、預期目標、中央和湖南省資金投入數額以及獎懲措施等內容。
湖南是農業大省,具有發展農業有利條件和良好的環境,目前正處在農業大省向農業強省跨越階段。湖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城市和農村環保統籌規劃,工業與農業污染齊抓並重,以改善農村環境質量為根本出發點,以清潔家園、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能源為基本任務,強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強農村環境污染防治,促進農業資源綜合利用,改善農民生活、生產環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和2009年中央分別下達湖南省農村環境綜合專項資金2794萬元、5500萬元,支持湖南省89個村鎮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示范創建,湖南各級政府安排了大量資金給予配套和投入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沙等市縣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環保體制機制、農業生態循環經濟等方面的許多做法得到了中央有關部委的充分肯定。
中央今年將湖南列為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省份,湖南將以這次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試點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領導,狠抓落實,以湘江流域和環洞庭湖區域為重點,推動城鄉環境同治和湖南『兩型』社會建設,為把湘江打造成中國的『萊茵河』提供重要環境支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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