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問:半島豪庭社區近日接到公安津南分局的消防整改通知書,小區循環道及消防通道嚴重被佔,存在很大的消防隱患,如遇火災,消防車無法通行,通知要求限期整改。請問我們作為業主不太清楚消防通道是如何劃分的?是否有相應法律條款上的規定?
答:消防通道一般是指在居民小區裡的一條環形車道,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以供車輛通行。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消防通道淨寬應該不少於3.5米,並應保持暢通。否則一旦發生火災,就會給消防隊的撲救帶來困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單位或個人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或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可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有業主表示小區道路沒有明確標注,不清楚哪些是消防通道。專業人士介紹,居民區的消防通道一般是指在居民小區裡的一條環形車道,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以供消防車靠近著火點的道路。
在這條規定中,小區內的物業管理人員和私家車主均負有責任。物業人員有明確告知的責任:如樹立相關標識,便於車主識別消防通道區域;或是進行勸說,告知嚴重後果。私家車主有自覺遵守消防法規,聽從勸說,按照規定停車的義務。實習記者田娟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