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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3歲幼女何某不慎將超市貨架上的商品碰掉,超市老板借機將何某強奸。
5月9日18時許,呼市托縣雙河鎮前壕村果果超市內發生一起強奸幼女案。接到報警後,托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調查情況。
托縣雙河鎮何某(今年13歲,是托縣民族小學學生)在果果超市買東西時,不小心將超市貨架上的商品碰到地上,超市老板賀某(24歲,托縣雙河鎮人)威脅其偷東西,不聽話就報警。借此,賀某在超市將何某強奸。作案後,賀某逃往鄂爾多斯市。
托縣公安局確定犯罪嫌疑人後,迅速展開抓捕工作,得知賀某逃往鄂爾多斯市,便組織精乾警力趕往鄂爾多斯市。
5月13日18時許,民警在伊金霍洛旗那林陶亥鎮將犯罪嫌疑人賀某抓獲。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賀某供述了5月9日18時在其超市實施強奸的犯罪事實。目前,賀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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