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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一琢磨,人的職場生涯過得還真快,一抬頭幾年就過去了。
有點兒想法的職場人在身強體壯的時候都願意折騰一番,這地方感覺倦怠了沒空間了就尋思著到另一個地方去,但真要辭職走人,除非是人家擠對你走,一般要想自己尋求發展的話,還是得過過腦子,這跟離婚差不多,不能不考慮一下成本問題。
當事人考慮成本,主管當然也在意這一點,本來也是啊,培養一個人多不容易,從磨合、認同到提昇,誰的汗水都沒少流。最後被辜負了,就像一個女人給別的女人培養了好丈夫一樣,擱誰誰都不那麼好受。
臨陣還是要『掙紮』一下的,無論出於個人感情還是公司利益。一個當主管的朋友面對他欣賞的一個下屬提出辭職的申請,呆愣了幾天後,跟人家說:你不是要買車嗎?以後油票我爭取給你報銷,你還有啥要求?下屬說他不是因為錢的問題,而是想有個更好的機會。哥們兒說:這樣吧,我給你一個月假,你去那邊先看看,不行再回來。這主管的姿態可夠屈尊的,下屬也算是了解他的苦心,最終留了下來。
但人家能留多久就很難說了,因為對一個職場人來說,更重要是一個公司的發展前景和用人制度。而絕大多數正規公司面對職員辭職跳槽,挽留之餘,好聚好散。
桃花謝了春紅,都太匆忙了,一個人能在職場折騰的時光也並不多,只要人家往更好的方向走,那就互道一聲珍重吧。
文/白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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