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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為照顧困難老人,本市日前出臺了《天津市資助經濟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辦法(試行)》,將對具有本市戶籍、經濟困難、願意入住養老機構的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給予不同程度的資助。根據申請資助對象經濟狀況和身體狀況不同,在申請資助對象本人或子女交納一定費用後,給予差別化資助。
符合資助對象條件的老年人,可自願向所在區(縣)民政部門提出入住養老機構資助申請,經審批並報市民政局備案後,在實際入住養老機構當月起享受資助。申請入住市和區(縣)國辦養老機構的,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物價部門核定的每張床位收費標准。申請入住社會力量經營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根據機構實際規模和檔次,參照國辦養老機構同級別床位收費標准,最高資助金額上浮不超過國辦養老機構收費標准的15%。
從和平民政部門了解到,作為試點區,和平區已經起草資助經濟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辦法細則,目前正在進行修訂和等待有關部門審批,年內有望對經濟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院予以資助。(單學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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