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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多福路附近一電器修理鋪,一名維修工發現一送修電視中藏著求救紙條,紙條上求救者給出了詳細的被關押地址等信息,以為是惡作劇准備扔掉紙條,引起他朋友杜先生的注意。在兒子的勸說下,杜先生最終致電被關押者家屬並報警。警方根據紙條上的信息,經過數次搜索,救出兩名被囚禁地下室近一年的少女。(新京報5月19日)
變態淫魔囚禁少女行為的瘋狂和殘忍令人發指,警方應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處理這一事件,緩解受害者的絕望與悲傷,安慰公眾的驚恐與焦慮;不幸少女應當接受心理輔導,直到撫平心靈創傷為止;熱心助人的杜先生應受褒揚,以祛除邪惡,弘揚正氣。惟其如此,罪惡纔不至於盛行,傷痛或許可以稍微減少。
然而,這還遠遠不夠,因為不可饒恕的罪惡固然是罪犯變態所致,但罪惡為何持續如此之久有必要深刻反思:其一,少女此前曾多次寫求救紙條,藏在吃完的方便面或面包袋中,但未被發現。是根本未發現求救紙條,還是發現了也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其二,救命的紙條上有名有姓,畫著圖,修理工還認為是修電視的人惡作劇,准備扔掉紙條。為什麼本地兩名少女失蹤還一點警惕性都沒有,是根本不知道此類信息所以無意疏忽,還是人心冷漠,只要不關自已的事,就是天塌下來也作視而不見之態?其三,杜先生打了110報警,40分鍾後警察纔姍姍來遲,置群眾生命安全何在?
如果有人早一天發現救命紙條,少女就可以減免一份痛楚;如果少女失蹤信息眾所周知,修理工就不至於對救命紙條疏忽大意,如果警方多一份保一方平安的責任感,眼底下的罪惡怎能持續近一年?
要知道,法律的正義不能總遲來,否則不但讓公眾付出高昂的成本,也會使公眾失去對法律的信心。(作者:流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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