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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事者某,網上開一博,以一位名人之名名之。率爾發一博文,教訓另一名人欠學哲學,故不懂管理與服務乃對立統一之關系。是論一出,反響強烈,或為被教訓之名人辯護,或質疑教訓人之名人奈何出此謬論。不料很快就有知情者揭出真相,發博者並非名人真身,只是冒名頂替者借此挑個事兒熱鬧熱鬧。於是風停水止,就像很多娛樂事件,熱鬧一陣,也就過去;過去之後,留下空白一片。
這個過程本身,就帶著邏輯上的荒唐。在那個短暫的熱鬧當中,不管是為被教訓的名人辯護,還是對教訓人的名人質疑,其實是都要講一點道理的。具體說,就是得論證那博文的說法不對、不能成立纔行。如果那說法是對的,甚至只要是言之成理的,那個被教訓的名人就原該給點教訓,名人教訓得,非名人也教訓得。但是從實際情形看,因為參與熱鬧者大抵以『名人』為著眼點,也只有以此為著眼點纔能有熱鬧,所以它所講的道理也只是熱鬧的一部分,自然不可能把道理講透。而真相一經揭出,原來並非此一名人教訓另一名人,便覺索然無味,紛紛掉頭而去,另找別的熱鬧去了。
若依我看,那好事者其實還是蠻有眼光的。此中要義,是那冒名的博文剛一發出,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信以為真?以我對那位被冒名的名人之了解,是不可能講這種話的,即便有近似的意思,也不可能是這種講法。關鍵是並非所有人都有這種了解,而更關鍵的是該名人新近當上了一個『公職』類的主席,而那篇博文的論點,正是許多『公職』的領導們很可能說、甚至很喜歡說的話。至於這個說法之所以不對、不能成立,從邏輯的角度講,就是等號兩邊不相等——管理與服務,並不是對立統一的關系。在一般情況下,管理是管理,服務是服務,它是人類社會活動中兩個不同的領域,各有各的目標對象,各有各的進行方式,各有各的評價標准,就政府行為而言,更是各有各的法律授權和法定義務,屬於不同的職責范疇,該管理的要管理好,該服務的要服務好,兩者之間不是對立的關系,自然也談不上對立統一的關系。當然,同樣是從邏輯角度看,兩個概念、尤其是兩個相鄰概念之間,有時會有一個相互重疊的地帶,形成某種有點兒模糊、帶點兒過渡性質的區域,例如介於管理與服務之間的事務。政府在處理這類事務時,也可能會有介於管理與服務之間的方式。但這只是少數的、個別的情況。以個別代替一般,以局部代替整體,故謂等號兩邊不相等。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所謂『服務式的管理』和『管理式的服務』,不僅確實存在,而且所在多有。一些本該嚴加管理的地方,卻管得很松,實質上變成了為某些人獲取非法暴利而提供的服務。不過,普通百姓很難享受到這種『服務式的管理』,他們最經常遇到的只是『管理式的服務』。也正是在這種本應提供優質服務卻進行了嚴加管理的區間,我們往往被告知管理與服務是對立的統一。這裡討論的只是邏輯;至於是不是政府更喜歡管理而不喜歡服務,不在本文題旨之內,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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