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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修公路拆毀唐代古城牆,洱海情人湖被填建豪華別墅……近日媒體的一系列報道引發社會熱議,也讓更多人開始質疑:為了城市發展犧牲環境和歷史古跡的做法是否可取?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284人參加,其中『80後』佔50.8%,『70後』佔31.7%),72.2%的人認為,因城市經濟建設而犧牲環境或古建的做法,是官員追求政績的結果;67.4%的人表示,這種做法不利於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歷史建築保護和城市建設之間的較量越發激烈。僅以京城名人故居為例,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京城名人故居中已被拆除的比例高達1/3,其中包括部分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普查項目。
本次調查顯示,93.4%的人認為歷史古建築有保存價值,其中56.2%的人認為『價值巨大』。對於為了城市經濟建設而犧牲環境或歷史古建築的做法,67.4%的人認為『不利於城市的可持續發展』;47.4%的人表示,這樣做會讓城市宜居性打折扣;20.3%的人認為,這一做法只能在短期內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保護和修復具有生態意義和文化價值的景觀,是城市規劃的重要內容之一。這些景觀不應視為城市發展的障礙,事實上它們也不會成為障礙。』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張佔錄認為,通過科學合理的規劃,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與城市基礎設施可以相得益彰。『從城市規劃角度來說,保留歷史古建,就是保護一個城市的生命和未來。』
華東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副院長吳橋則認為,城市建設與自然環境、歷史古跡的保護之間會存在一些矛盾,要保護就只能不動它。只要動了,多多少少會有損壞。『但這些矛盾是可以化解的』。
本次調查中,93.8%的人表示,願意在自己生活的城市保留完整的歷史古建築,其中65.5%的人表示『非常願意』。
同時,57.2%的人認為,一座城市歷史古建築的命運,應該由當地居民來決定;20.9%的人表示應由『國家相關部門』決定;選擇『城市規劃部門』和『地方行政官員』的人分別佔14.4%和5.8%。
本次調查顯示,72.2%的人認為,因城市經濟建設而犧牲環境或古建築的做法,是官員追求政績的結果。
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鍾斌(化名)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除了要普遍提高人們對自然環境和古建價值的認識程度,還要完善地方政府的考核機制。『如果保護一座歷史古建,和招商引資獲得的政績是一樣的,我相信,我們的地方政府會更願意保護古建。』
張佔錄則表示,如果法律法規賦予環境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職能能夠得到充分行使,類似雲南大理的事件也不會發生。『但首先,要讓相關部門參與到城市規劃的決策過程中,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同時還要讓公眾參與其中,起到監督作用。這樣,纔不會造成城市建設中的相關規劃缺位。』 (摘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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