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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作從來不考慮作品的改編,反倒是盡量寫一個不能被影視改編的小說。我希望我的小說只能靠文字來表達,而不是圖像。』這是香港作家董啟章接受《深圳商報》采訪時說的一句話。
我沒有看過董啟章的作品,但我覺得這句話卻很中聽。因為現在國內『盡量寫不能被影視改編的小說』的作家已經少之又少,都快成稀有動物了。與董啟章相比,『盡量寫能被影視改編的小說』恐怕纔是我們國內很多作家的信條。
旅美作家嚴歌苓說,文學用影視劇來宣傳,這很悲哀,卻是無力扭轉的現狀。這是一個文學沒落的時代,這年頭誰也不會願意再將當一名作家作為自己的人生夢想。不可否認,影視與文學的聯姻,使得一些作家名聲鵲起,名利雙收。比如早期的王朔,現在的劉恆還有劉震雲,以及石康、麥家等等。他們的作品隨著影視劇的熱播水漲船高,麥家甚至獲得了茅盾文學獎,熱播影視對文學作品的影響可見一斑。
影視需要文學,因為文學是影視的豐厚土壤,那些好的影視作品大多是改編自文學作品。然而文學是否需要影視,則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影視劇本的創作與文學創作看似相似,然而卻有眾多不同。但影視雖然有助於文學的宣傳,可以擴大作者的知名度,對文學本身卻是一種傷害。正如著名文學評論家雷達所言,最精深的文學作品幾乎是無法用影視劇改編成功的。有些曾經是優秀的小說家,後來做編劇了,做得也不錯,但再也寫不了好的小說了。
作家兼編劇,甚至改行做編劇已經成為了文壇的一道風景。評判一部小說好壞的標准,無形之中也發生了變化。如果一部小說能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並且取得了不錯的收視率,那人們就認為這是一部好作品。反之,收視平平,就認為這部作品是失敗的。然而,在出版和影視市場上同時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屈指可數。
麥家說,寫劇本是為掙錢,寫好小說是我的人生志向。恐怕這也是目前很多作家所持的一種態度。因為影視劇本稿費高,所以劇本要寫;因為是作家,所以還要寫小說,不能辜負了自己的夢想。然而在物質與精神之間,很多人恐怕會更願意傾向於物質而拋棄了精神。盡量寫不被影視改編的小說,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真的很難很難。
國內作家都在寫啥樣的小說?我不知道。但我想寫願意被影視改編的小說的人要多一些吧。 (關東客原標題:文學沒落的時代,作家的人生夢想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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