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一名女員工因報銷醫藥費問題與單位女領導產生矛盾,女領導丈夫知情後要為妻子出頭,找該員工理論,因不冷靜動起手來,致女員工胸骨等多處受傷。日前,和平區法院審理認定動手男子犯有故意傷害罪,因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贏得對方諒解,免予刑事處罰。
2009年,某企業員工馬卉因向單位報銷醫藥費問題,與主管領導趙蕊產生矛盾,多次發生不愉快。對此,趙蕊的丈夫劉強心中不平,欲找馬卉理論。2009年12月中旬一天上午,劉強來到單位找馬卉理論,但雙方言語不和,情緒都比較激動。
劉強拽著馬卉要到派出所『解決問題』,遭到馬卉掙紮反抗。劉強一時不冷靜,與馬卉發生身體接觸。馬卉摔倒在地。後經法醫鑒定:馬卉胸骨、肋骨均有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胸、背部軟組織挫傷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由此,原本僅想找對方『動口』的劉強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代價,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和平區檢察院指控劉強構成故意傷害罪。庭審中,劉強辯稱馬卉曾對趙蕊毆打並搶走趙蕊財物在先,他是在與之理論中因言語激烈纔發生推搡,馬卉受損害結果是雙方情緒激動狀況下發生的。馬卉本身也存在過錯。劉強表示願意認罪並賠償馬卉經濟損失8萬餘元,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日前,和平區法院審理認為,劉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其能認罪悔罪,積極賠償馬卉損失並贏得了她的諒解和求情,免予刑事處罰。(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師析案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田霖律師就此案接受采訪時說:『本是一起普通的勞動爭議糾紛,卻因當事雙方不冷靜昇級為故意傷害刑事案件。案發後,劉強相當後悔,對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表示非常抱歉,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因此,最終被法院從輕處罰,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田律師提醒廣大讀者,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靜和克制。同時,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學會用法律手段及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化解矛盾。 (解金釗)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